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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你怎么看?
资金,开发商,维修基金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取消物业!是国家应该处理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尽快取消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要滥用房屋维修基金,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现在的物业动不动就用房屋维修基金,"高树摘顶",更新全套″监控设备”等等。维修基金一旦用完就没了,以后电梯坏了怎么办?大修起来就要十多万以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特么自己交的钱,由基金中心保管,关键时候自己要用了,还得基金中心同意!想想都觉得可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全国各地、土管局,住建局、国土局、他们都是受益者、普通购房是受害者、(还有一种是拿着国家的钱购房是受益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大修基金不是交给房企的啊,直接交房管局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中国你要适应环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时候该整顿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维修基金都是房管局收的。其它单位不能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害怕了,当前的形势不好,牵一发而动全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收了这个钱,又有哪个来帮你维修房子?沒人朝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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