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赣州:男子微信群里抢走他人红包占为已有被判刑, 你怎么看?
红包,侵占罪,数额赣州:男子微信群里抢走他人红包占为已有被判刑,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赣州:男子微信群里抢走他人红包占为已有被判刑,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盗窃罪判肯定不适合。那么就以侵占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各地方会根据这一标准制定自己的具体数额标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金额大确实需要判刑!小的话就不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觉得有点让人尬笑,用我们赣州话讲就是“倒架子”!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个学院的家长群里,家长给孩子买100块钱的保险,老师为了方便委托了一个家长代表统一收费,学生家长纷纷在群里发了100元红包,并注明了小孩姓名总共30个红包!周某在下午看到群里红包,三分钟收取30个红包总共3000元,之后学生家长要求周某退回红包遭到拒绝并且退了微信群。于是老师起诉了周某,最终周某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周某的行为真是可笑至极!不说这人有多么无知,不懂法,这种行为让你小孩以后在班级里怎么学习,会受到别的同学多大的冷眼!
无独有偶,我前几天看到的一个新闻说是小孩今年高考报考了空军学校,比分数线还超出了47分,可学校还是拒绝了这位同学。给的理由是小孩的父亲欠钱不还是老赖。父子俩抱头痛哭,后悔都没用了!
作为父母应该起到表率的作用,要知道你的言行举止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
这样的父母可长点心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他道底触犯了哪条刑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把事情的缘由讲清楚啊,叫他把红包退回来就行了,不退也还有其他的方法啊!一个红包顶多就200块,判刑个人觉得有点量刑过重了,再说也不至于。个人观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首先老师要和这位家长进行电话沟通。归还这笔钱,因为这位家长的孩子应该也在这个班里面读书。虽然家长做的不对,但是你也要考虑孩子的学习成长。如果真的沟通不行的话再报警,这样对孩子才不会有负面影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克已复礼,别惹麻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的好!明知群里红包是各位学生的保险费还故意领取,这跟抢劫没什么区别,而且拒绝还款还退群,该判!
上一篇:梅州熊孩子电梯撒尿致短路,火花四溅吓跑其他居民,罚款千元, 你怎么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