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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开工厂老板,老板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工厂转给第三方后,逃了。有什么办法追回?
法院,劳动报酬,财产借钱给开工厂老板,老板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工厂转给第三方后,逃了。有什么办法追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借钱给开工厂老板,老板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工厂转给第三方后,逃了。有什么办法追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把跑路的老板找到。这是重中之重的事。你可以通过第三方寻找。找不到人,最好走法律途径,让法院介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安能,法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们这是属于经济纠纷,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只有去法院起诉,带上你们签的借款凭证,还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去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感觉你提供的证据可以就会判他还钱,如果他不还就会成老赖,坐飞机高铁都会有限制,最后要是还不还法院就会强制执行他名下的财产,如果他名下没有财产那就只有认倒霉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能先报警,找到这个老板。还有就是看一下他有哪些财产。到法院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关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规定: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很多,第一步起诉,走到强执程序剩余的工作就是看被告有没有资产,能不能找到被告,如果都没有那就没办法了,只有吸取教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察。如果被涉及的人较多,可以把这些人约同到一起维权。
第二,如果有借据、证据,在报警的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老板逃了话,法院的传票一般送不到本人手上,法院会将开庭信息登报公示,审判时更简单,法院初步调查后,会作出被告“缺席审判”的判罚。判决结果是你肯定“赢”。
第四,拿到判决书后,你自己也要去调查老板是不是有财产,有的话就提供给法院执行局,这样会增加你的案件执行成功率。
第五,如对方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你的案件会进入“案件执行中止”阶段,如若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第六,如果对方一直翻不了身,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就只有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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