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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把北京车牌租给别人,事故怎么认定?有没有法律条文?
车牌,车主,驾驶人如果我把北京车牌租给别人,事故怎么认定?有没有法律条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我把北京车牌租给别人,事故怎么认定?有没有法律条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租车牌有三种形式。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只用其中一种。但是还是要把两种形式都讲一下,因为每种形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出租车牌分为无偿出租和有偿出租,第3种属于无偿使用,就不能用出租这个词来表述。
如果在出租车牌的合同或实际行为当中,出租车牌是一种有偿出租,车牌所有人在出租车牌这件事情上面是获得的利益的。那么在法律上会认定为一种经营行为。而车牌所有者作为经营行为的主体。其就要对他的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车牌承租人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了事故。如果是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的。那么车牌的承租人和车牌的所有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即使在合同当中写了,关于车牌所有人的免责条款。但是在实际事故当中,被害方属于无辜第三方。不会因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任何协议而影响到第三方向,相关责任人申请赔偿。法院在审理过程当中,大概率会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优先赔偿被害方的损失后,再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合同本身进行追偿和责任认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车牌的出租人是有责任的。
第2种情况属于无偿出租。无偿出租的意思就是出租人在出租车牌的过程当中,没有产生实际收益,不是经营行为。如果能证明,出租人在整个行为当中是没有利益获取的。那么在将来出现事故的情况下,法院就有可能啊,只是有可能在审理的时候,出租人的责任会降到最低,甚至是没有。这种车牌出租合同,一般是以押金的形式存在的。不产生租金,只有押金。在车牌使用到期后,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押金的方式去补偿租金。这种情况可以尽量降低车牌出租人的风险和责任。
第3种属于无偿使用。无偿使用,类似于借车使用。这种情况下,如果谈判了,车主是有责任的,那么这种也属于人道主义判决。一般情况下车主的责任是非常非常低的,并且甚至到免责。
对于出租车牌这种行为。可以租车行的合同条款和风控措施。首先就是要上最少100万的三者险。和其他全险。其次在出租合同当中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赔付条件和情况。在有偿出租的情况下,大概率来说,是需要车主和承租人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合同写到位的话,车主可以在进行赔偿后,对承租人进行诉讼,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事故认定先看事故的责任人是谁。
赔偿时先保险赔偿,商业险,强制险,这些还不够的话驾驶人需要补充剩余不够的部分。
这时候如果驾驶人 无能力偿还 ,这部分就要车主偿还了。
一般保险上全了问题不大。主要的坑是 酒驾,未年检等 保险公司一分不陪 ,都由个人赔偿,驾驶人又没钱,车主都需要承担这些费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车牌租给别人首先是有风险的,肇事逃逸,最后指标人买单。风险规避建议1保单三者至少100万起。2保险第一受益人最好写你。3经常查询车辆违章,看有无扣分较多,违法逃逸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租车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别把车牌租出去,风险很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多车主要求保险上全,三者至少一百五十万以上。但是,就怕酒驾这种坑,保险公司不理陪,开车人不赔偿的话,车主肯定会被牵连,打法院也是这么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法律条文,你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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