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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回家撞见奸情,宁德男子砍死妻子情夫, 你怎么看?
自己的,不值,奸夫“出差”回家撞见奸情,宁德男子砍死妻子情夫,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杀人愚蠢,杀男人更蠢,留了女人的活口再蠢,杀了人竟然被发现蠢得不可救药!
操场埋尸近20 年才能爆出来,你还得练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代社会的开放程度,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做这样的事傻的可怜也可悲,我问过很多三十岁以后的女性,她们都说,只要老公不知道,玩玩一次无所谓,这就是现代女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我们国家的台湾有通奸罪,我们可以借鉴,这样就没有这么多的悲剧发生。血性男儿,自古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冲动是必然的,如果有立法制裁,或许就会少些冲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刹就刹两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为一个女人,为了一时的床上雨水之欢把自己的命送了,不值不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人云,奸出人命,赌出贼。通奸,紧张刺激,热血喷飞,激情高涨,快活几乎要人命。所以古今中外,偷情通奸不绝如缕,尤其是现如今,改革开放。巨人讲,胆子大点,步子快点,思想解放点。某些男男女女把它领会到生活中了,解放在男女关系上了,大胆偷情了。当然有夫妻步调一致,你偷我也偷,于是相安无事。但也有步调不一致的,那麻烦大了,出人命也就顺理成章了,是死是活,一点不奇怪。偷情通奸原本就是快活一时,痛苦一世的事,偏偏就有人控制不住自己,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500元奖金,一幅锦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背社会公德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为一个女人!为了逞一时之快的春风得意把自己的性命搭上实属不值!
被害者付出惨重的代价实属不值,天涯何处无芳草,到处是“浓妆艳抹的菠菜”何必为了一捆烂菠菜吃坏肚子呢?
常言道“色”字头上有把刀,被情所控一定是会付出代价啦!
尤其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偷情,更是被社会不能认可的奸情,谁遇到了都会被愤怒,被动手可以说是天理难容人神共愤!
但是正牌的男主人也不能因为一个不良少妇大大出手,你可以选择不过,可以离婚,也可以行驶刑事自诉权完全依靠司法维护伸张自己的正义与主权,但就是不能用违法的方式去报复别人又惩罚自己。如果所有人都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个社会岂不乱套了?
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关键情景下一定保持恪守冷静理性!做男人宁可常常怀有“不怕她跑,就怕她不跑的心态”才会更加年轻,豁达,体面又有骨气!
为什么不想正好因为抓到为自己获得自由,有机会从新续一段新感情呢,为什么非的用违法的暴力的方式自行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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