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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下,大连当街打人的那个人,应该被判多久?
有期徒刑,妇女,男子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下,大连当街打人的那个人,应该被判多久?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下,大连当街打人的那个人,应该被判多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个做伪证罪合适吗?弱弱的问一句有顶包罪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男子当街暴打女孩这案子没有视频和曝光,很可能是个治安处罚,现在估计至少五年以上吧!
按警方最初公布的消息:事发大连甘井子公安分局辖区。被打女士自己拨打110报警。经医院诊断,被害人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这事儿大家都先看到的是监控视频,自然担心、愤怒。
但警方收到报案时可没看到视频,对接到报案后的处理应对警方是这么说的:
接警后,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1名民警带领2名辅警于1时39分临场。见吴某有明显外伤,询问情况后,吴提出头晕迷糊,要先到医院就诊,民警登记了吴某的身份,对伤情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并嘱其尽快到派出所作笔录。吴某在于某的陪同下,乘出租车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了头部CT扫描等检查。经诊断,吴某右侧额、顶部皮下软组织、双眼侧周软组织肿胀。经医生处置,吴某离开医院回家。当日上午11时许,吴某在其表姐陪同下到华东路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并制作笔录,对案件开展核查,围绕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破案线索。经采取多种侦查手段,警方于 6月25日21时许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22时许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内将其抓获。
警方第一次通告案情时说接到报警当晚就成立了专案组,那明显不属实。最后通报详细案情时警方去掉了当晚成立专案组的内容,就这对了。说白了就是女孩当天表现的伤情不重,报的又是殴打(有没有报猥亵不清楚),没引起足够重视,估计最初视频发酵当地警方应该都没反应过来这是自己接到的那起报案。客观地说也不是不可以理解。非说当天就成立专案组,可舆情都起来时,你明显还不知道案子在自己这儿发生的,这不是矛盾吗?
如果没有这个监控视频曝光引发重视,在女孩伤情不达到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时(达到这个标准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警方很可能是按治安案件处理,也许能抓到人,也许抓不到,抓到人最后按治安处罚拘留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但是,现在情况明显不一样了,目前警方的通告是公安机关根据现有获取的证据,认为王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此案公安机关正在依法侦办,并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吴某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说明一下,这事儿很多人认为应该定故意杀人,目前看这个可能性不大,真要有杀人故意结果肯定不是这样。按目前这个案件的影响和警方确定的罪名,估计最后的量刑怎么也得在五年以上了!当然准确认定罪名,还要看案件细节和最终法医鉴定情况。比如,到底是强制猥亵还是强奸?如果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也可能会影响罪或量刑。女孩要感谢视频上传的人。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判三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子还没露面。现在还不能急着盖棺定论。也许不是打人这么简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大连深夜男子暴力殴打猥亵女子案,以现在官方通报的新闻所描述的来说,男子只有猥亵但并没有强奸。由于新闻中描述该女子只是软组织损伤,因此在伤情鉴定上只属于“轻微伤”,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目前该男子以寻恤滋事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刑事拘留。因此以目前的前期调查来看,该男子只犯了寻恤滋事和猥亵罪。
寻恤滋事罪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寻恤滋事这种罪的范围很广,也不好怎么认定其情节,因此,以以往经验,我们先以2年有期徒刑来考量。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由于事发事在公共场所,根据刑法规定,在公共场所犯此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判的话判刑的话应该会判5年。
因此,以现在阶段的认定来看,保守估计的话,这个王某应该会判7年左右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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