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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礼金吗?
彩礼,要回,不需要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礼金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礼金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说的是彩礼吗?如果是的话,我国婚姻法解释相关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下列情况下,离婚时不能要回彩礼:(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是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要回的,婚姻法有规定,到时候找个律师,这样的官司比较好打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共同生活,男方是可以要回彩礼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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