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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午休校方未叫醒致缺考,江西考生小龚获学校2.6万元赔偿,你怎么看?
学校,考生,学生高考生午休校方未叫醒致缺考,江西考生小龚获学校2.6万元赔偿,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高考缺考,对于一个考生来讲,这种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学生6月3号左右毕业离校之后,学校已经完成教育责任。学生休息,等待高考,学校不再统一管理学生。
考生由于睡过头,错过考试,学校不承担责任,这是学生个人的事情。
高中毕业生都已经是成年人,应该也能够为自己行为负责。
即使这样,学校出于个人的偏心、责任心、同情心,给与该考生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计人民币2.6万元,体现了社会对该考生的人文关怀,值得点赞。
有朋友坚定认为学校有责任。这种看法对考生正视问题,检讨自己,坚强以后生活没有丝毫好处。同时还抹杀了学校、社会所付出的正能量。更何况学校事后,及时承担了所能够做到的责任。也就是说,赔偿复读费用2.6万元,学校也只能这样了。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考生小龚应该从此事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时间观念,“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惩前毖后,勇于担当才是受益终身的法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考生参不参加高考都意义不大,同宿舍那么多同学没一个叫醒他,可见做人不咋的,而且这个时候还能睡的觉,可见此同学长大也没什么担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己的事得靠自己,自己不会定个闹钟。不要太指望别人,到了社会就知道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该给,规则是用来实施的,不是用钱去打破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6月8日,江西进贤县西山学校的高三学生小龚因在酒店午休,醒来后发现错过了英语考试的入场时间。小龚的母亲洪女士称学校表示不希望家长去陪考,曾向学校缴纳750元费用。17日,洪女士称学校向她儿子道歉,并赔偿2.6万元复读费用。
看过这则新闻,可能很多人会站在学校这一边,毕竟“高三的学生都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高考可是人生的大事情啊,在这个节骨眼上,还能放心呼呼大睡,结果“掉了链子”,这首先得怪自己不重视。翻看这些年的高考新闻报道,因为睡过头没赶上考试的考生也有不少,就算跪在考场门口痛哭流涕,也没见几个来跑上门来找学校麻烦的。
不过,就事论事,具体到这件事上,学校方面的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该校政教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证实,“高三学生缴纳的750元费用是学校要求的,用于给学生提供高考期间的食宿、为考生做出提醒并组织考试”。对于学校方面,既然收取了这笔费用,就应当提供食宿、提供考试提醒等服务。学生在酒店里睡过了,带队的学校工作人员在提醒上确有过错,根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也是应有之义。
至于学校方面曾劝孩子家长,高考期间不要陪考,单纯是如此劝说,并不是出了问题后,学校承担责任的理由。毕竟,学校只是教育者,而不是家长和监护人。对孩子家长的善意劝说,并不是强制性的安排,是否接受,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孩子家长。
当然,出现考生午休错过高考的情况,也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这名学生之前的科目考砸了,干脆放弃英语课,装睡一不小心“耽误考试”。而这似乎也能说明,“与小龚同一个房间的同学叫过他,但小龚没有理会”,带队的学校工作人员“也敲过小龚的房门,但无人应答”,“又安排班长去敲小龚的房门,但仍无人应答”等蹊跷之处。
问题是,在出现服务对象有误考可能的时候,带队的学校工作人员先带领其他考生步行前往考场,却没有安排有关人员打开房间提醒,之后也没有继续尽力“补救”,明显存在疏漏过错,所以在不能证明对方故意而为的情况下,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每年的高考,就像是一枚万花筒,从中看尽世态百相,品尝人生百味。午休错过高考的考生,接受了学校的道歉,还有2.6万元复读费,这样的和解,也算弥补了损失。
对于学校而言,这样一笔不菲的费用,也算上了一堂课,如何才能把好事办好,如何才算履职尽责。至于明年的高考,类似午休睡过误考、电梯故障误考等咄咄怪事,还是别再上演了。钱可能不是小数目也就罢了,谁的美好前程,又能这般轻易地耽误呢?
内容来源:光明日报全媒体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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