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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女方要离婚,女方把陪嫁的东西都拿走了,男方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彩礼,女方,男方结婚两年女方要离婚,女方把陪嫁的东西都拿走了,男方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现在有的女人以结婚为专业骗了彩礼又离又结又离又结,因为她有身体的本钱吗,专业吗四十岁前结十五次是不多的,因她的职业就是结婚离婚骗彩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要回彩礼,结婚只有两年妻子就闹着要离婚,可见你们的感情基础不是很稳固,她的想法也是财产分的清清楚楚的,把自己带来的东西都带走,打算跟你一刀两段。要分清楚就都分的清楚一点,她拿走她带来的,你也可以拿回你给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是可以取回!因为是平等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社会风气越来越俗气,这样谁还能娶得起媳妇啊!要严厉打击这些坏风气。娶回个王母娘娘供着,不知孝顺公婆就知吃喝玩乐怎么了得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古至今,彩礼的形成来源已久,本意是男女双方为达成缔结婚姻的目的,男方表示诚意赠送给女方的聘礼,从法律上讨论,这是属于附条件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结婚条件达成,该赠与就无法撤回,理解了这一点,就能够理解法律对于返还彩礼的规定。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肯定能够要回来,因为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熟,赠与可以撤销。第二,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为共同生活,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共同生活以及生儿育女,但结婚只是登记,并未在一起实质性生活,也同第一条,可以撤销赠与。第三,是需要提供证据的,这里的生活困难必须是由于给付彩礼导致了实质性的困难。
一般女方会用彩礼置办一些嫁妆或车辆,如果是男女双方婚姻登记后置办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如果是登记前女方置办的,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所以,要看你实际的情况是否属于法定情形,如果不属于,彩礼是要不回来的。
生活中还有一部分人在恋爱期间赠送大额财务,一旦分手,无法追回,我的头条里面有教大家具体方法的,可以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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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 女方拿走陪嫁的东西是否合法?关键是看该 财产是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判定是个人财产,怎么处分是她的权利。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独自拿走陪嫁的东西就侵犯了男方的财产权利。
其次,男方是否可以要回彩礼?如果婚前已经给付彩礼,且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两人已经共同生活,那么要回彩礼的可能非常低,除非男方能够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贫困,生活困难,否则,从法律角度很难要回。
再次,农村确实存在女方收取了高额的彩礼,和男方登记结婚后要求离婚的情形。很明显就是利用了司法解释关于彩礼退还的规定,一旦领取结婚证,就很难要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因为她把嫁妆拿走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多少女人用彩礼养肥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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