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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导游强制游客1小时消费2万?官方通报:基本属实,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你怎么看?
导游,旅游,游客桂林导游强制游客1小时消费2万?官方通报:基本属实,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遇到旅游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侵害到咱们自身权益的时候,一定不能忍气吞声,要坚决的去投诉反映问题,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让这些旅游行业的蛀虫们领教一下什么叫“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很多旅行社都要求导游不要强迫游客购物,甚至推出无购物自由游玩,出了多少事,因为强制购物,故意让游客购物的事。这导游是胆子真大,还是根本不怕,有后台,吊销证太便宜了。应该让她参加参加旅游团,当游客,多带些钱,体验旅游莫名消费和强制购物什么感受。买些没啥用的东西,每天看看,写体会念出来让大家听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什么过一段时间又会冒出来了,说明利益驱动大,违法成本太低了。这样的现象暴露了几个问题。
1.国家对旅游产业管理不严,管理做不到持续性,这样就会给违法行为喘气的机会。
2.国家对物价局管理不严,作为物价局已经出台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让旅游产业自己去选择定价,一切都在物价局可控范围。
3.国家对旅游者的宣传教育不够,没有从国家层面教育旅游者。
4.违法成本太低了,国家已经出重拳打击这样的违反者,罚的他倾家荡产翻不了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吊销导游证太便宜她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這个问题,
李志轩的提示值得一看:
导游的生存问题,的确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
如果现有的商业模式不能解决旅行社和导游的生存问题,希望从业人员积极创新改革现有模式,创出一条新路。
比如,升级导游自由执业模式、引入导游商业直播模式等。
为增加导游收入,鼓励导游注册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仅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导游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元免缴增值税和年收入不超过36万元免缴个人所得税(天津政策),而且导游的社保问题将迎刃而解。
另外,全国的兼职导游从旅行社取得的导游服务费,原则上不属于工资薪金,旅行社支付导服费时,导游必须依法向旅行社提供增值税发票,事实上,导游很少向旅行社提供发票的。如果将兼职导游定位为旅行社职工,其导服费按照工资薪金计算,那么,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旅行社必须为兼职导游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五险一金,这在旅行社行业几乎是不可行的,虽然《旅游法》有类似的规定。
随着一个个持有国导证的“黑导游”不断曝光,
旅游主管部门也应该考虑导游的生存问题了。
从某个角度看,持有国导证的“黑导游”不断发生坑害游客的事件,也说明导游管理制度可能存在着某种缺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什么只吊销导游资格证,旅游社难道没有重罚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一个从事旅游工作快二十年的资深工作者我想对以上现象做一个说明和分析,供大家参考和深思。旅游属于第三产业,属于朝阳行业,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旅游正在不知不觉发生着变化。之前汽车不普及,没有高铁时代,大家出行主要是跟团旅游,一般都在旅游公司报团参加。旅行社分为组团社和地接社,游客报名的就是组团社,旅行社接到客人后,组织客人进行旅游,和组团社一起合作的就是地接社,他们负责游客到达旅游目的地的接待工作,旅游成本分为大交通,房,餐,旅游用车,景点门票等,如果旅行社要想赚取利润必须在以上几项基础上加上利润才行,而游客目前很多都是以团费高低决定是否报团,旅行社之间也不得不相互砸价格,低于成本价卖给游客,但是大交通,房费,餐费,门票等都是必须不可少的费用,因此旅游公司只能利用游客参加购物取得购物提成取得利润。很多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格招揽客人,同时还会收取导游一定人头费,这致使导游人员只能强迫游客购物,造成恶性循环。国家旅游法已经明确规定不得低于成本价销售旅游产品,但是监管有时不力依然时常出现游客被强迫购物现象。对此,作为游客一定要冷静分析参加旅游的产品价格,对于那些明显低价格的旅游一定不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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