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红谷滩24岁实习女律师当街被刺死,32岁嫌犯被批捕,其家属向警方出示嫌犯患精神病史材料,仍需等鉴定。你怎么看?
精神病,家属,杀人者红谷滩24岁实习女律师当街被刺死,32岁嫌犯被批捕,其家属向警方出示嫌犯患精神病史材料,仍需等鉴定。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红谷滩24岁实习女律师当街被刺死,32岁嫌犯被批捕,其家属向警方出示嫌犯患精神病史材料,仍需等鉴定。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杀人犯家属的套路,在中国已经成了一个公式,张扣扣的辩护人也走过这一着,上饶在课堂当众杀10岁男童的嫌犯其岳母也称其为精神病,称"他平时没有病,杀人就是精神病发了…"
世间的精神病太多了,简直是精神病王国。因为太多了,见怪不怪,以致家属们不当回事了。"精神病"有免死牌为何不用,免了刑爭责任再赖民事责任,"我赔不起,耍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他都被定为"精神病"了,谁还敢要他的命,刑责民责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推掉了,别说还真有人得逞了,于是效仿者络绎不绝。
当你问杀人者亲属"既然知道他是精神病为何不约束他呢",答曰"我怎么知道他会杀人呢?"在杀人者亲属眼里,被杀者的命不是命,杀人者的命才是命"。我在想假如"精神病"的监护人既负民事责任又负刑事责任的话,以"精神病"为挡箭牌的人一定会大大减少,说不定杀人者亲属甚至巴不得他被判死刑。最近上海一法院判处一杀窖儿童者死刑就很好,虽然杀人者曾有经神病史,但确认他在作案时有辨识能力须承担刑事责任。这给一切希望钻法律空孑的人敲响了丧钟。象美国判处谋杀里根的欣克利那样,虽然逃脱了刑罚,但他一点也没占到便宜。我们需耍严格的执法,严密的审查,滥用"精神病"帽子的案件才会减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精神病犯罪入刑法!做案时发病就等病治好了再判!治不好的就永远呆在精神病的监狱(特殊监狱),永不减刑!范重大刑事责任的不管有没有病,一律极刑!反正留在社会也没什么用!对于长时间没有治愈的神经病重刑犯坚决极刑,反正留在世上对家属是负担,对社会是危害!对神经病来说也是痛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呼吁精神病患者杀人承担法律责任,不能让精神病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武器,被害者家属悲痛欲绝,不能让一句“我有精神病”成为免死金牌……严惩凶手,放出来等于放虎归山,以后还会他还会杀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家人监管不到位,应付连带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就不明白,精神病就是现代的免死金牌吗?因为他是精神病,他就有了法律赐予他的尚方宝剑。真是很无敌呀。
我闺蜜的父母就深受其害。老两口在楼下看别人打麻将,突然同一栋楼的一个住户拿着刀闯出来,一阵乱坎,闺蜜的妈妈腹部中刀,伤了肠道,切除了一部分坏死的肠子,闺蜜的爸爸因为想要阻止,也被刀刺中,伤到了肾,动了2次手术...一切都是那么突然。真是天降横祸。
派出所是把人抓到了,可是家属出具了精神病诊断报告。但是邻居都觉得她平时没什么 不正常的,还承包了小区内的早上送奶工作。没办法了只能自认倒霉。
回来,精神病的家属付了医药费,但是赔偿什么的就没有多少钱了,说家里还有2个孩子上学....这下怎么办又不能把她判刑,派出所就说,让把精神病送到医院去,但是他的家属又提出,医院费用太贵,还要有人看护,家里还有孩子需要照顾,说想在家里看管.....闺蜜的家属就提出让这个精神病搬离这栋楼,要不然看到她就有阴影...后来,他们就真的搬家了。
精神病是值得同情的,这点我们都知道,但是做为患者的家属,是不是应该严格的看管呢?假设你不知道她有危害性,但是她确实有病呀,这是事实吧。精神病患者的生命是生命,那其他人的生命呢?就应该随意的被伤害吗?
喝酒都能有连带责任,为什么精神病患者伤人了,家属没有责任?
不过精神病类的专科医院价格是比较昂贵的。还要有专人的护理,一般家庭确实承受不起。既然法律能宽容精神病患者,是不是应该从根本做起,让精神病患者看得起病,住的起院,能有条件接受好的治疗跟管理,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危害。当然,这里指的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而不是犯罪之后才突然得的精神病患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不能以精神病就逃脱法律的惩罚!尤其是杀人这种恶性案件!即使真的被确认是有精神病,除了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措施外,也要对其直系亲属进行严惩!
上一篇:最能寄托乡愁的,莫过于家乡的一道家常菜,在你的认知里,哪一道菜最能代表你的家乡?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