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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申请积分落户对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有哪些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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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北京,申请积分落户对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有哪些具体要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2019年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指的是(实际申报时将由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这一资格条件作判断,不需申请人自行计算或提供书面材料):
(1)外埠城镇职工: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2)外埠农村劳动力: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应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同时缴纳,其中任一险种的任意一个月中断缴费视为不连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细则于2018年4月11日正式公布,并将于同年4月16日正式执行。首先,在申报条件方面,需要同时满足: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其次,所考核的指标包括九大指标:(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三)教育背景指标(四)职住区域指标(五)创新创业指标(六)纳税指标(八)荣誉表彰指标(九)守法记录指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北京积分落户4个资格条件之一就是: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注意是在京社保,外地的社保缴纳不计算在内。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为正常。
从2021年积分落户上岸人员名单可以看出,平均社保年限为16年,所以保持社保连续性和有效时长很重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4 项资格条件:
一持有本市的居住证
申请人需要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一般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提醒:今年居住证的持有时间截止到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发布之前,即2018年4月10日前向本市公安机关申领的《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该证件目前是否有效,都可以参加2017年度的积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年龄方面,一般情况下,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要求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并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遇上国家退休政策调整,那就按新政策执行。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及以上,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其中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不能有断缴。
提醒:特别是在跳槽的过程中,要注意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不要发生断缴。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这里说到的刑事犯罪记录是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提醒:这项资格条件贯穿积分落户申报全过程,在落户手续办理前,发现申请人曾因犯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申请人积分落户办理程序将被终止,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也将会予以取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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