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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孙子还有赡养爷奶的义务吗?
孙子,爷爷奶奶,父亲父亲去世,孙子还有赡养爷奶的义务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十多年前,我们村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杀人案,惊动了周边四邻,被害人是在酒醉状态下,而且还处于熟睡中,就被凶手杀害了。更让人感到目瞪口呆的是凶手和被害人还是一对亲生父子。
凶手老谢是父亲,平时以种地为生,是一个本分的农民,由于比较能吃苦,小日子还是过得很不错,老谢家中有两个儿子,也都相继成家立业,而且各自都有了孩子。
老谢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不大喜欢小孩子的吵闹,所以在两个儿子成家有孩子后,就把在外面盖的两套新瓦房分给了两个儿子,土地也是按人头平均分配给各家,而老谢两老口一直住的是老房子。
分家后各苦各吃,按理来说不会产生多大的家庭矛盾,但是大儿子是一个好吃懒做,五毒齐全的人,虽然成了家,可是对家庭没有责任感,平时就喜欢和他的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大吃大喝。
不爱劳动,没有正当职业,当然也就没有收入来源,因此,大儿子渐渐的染上了偷鸡摸狗的恶习,每逢老谢两老口下地干活的时候,他就会窜入老谢家偷一些值钱的东西到街上变卖,来换取他的日常生活所需。
老谢的大儿子还会对邻居下手,平时他经常在村里游荡,发现谁家没有人,就会窜入家中拿走人家的东西。遇到赶集他还会到人员密集的地方行窃,可以说是一个大法不犯小法不断的人。
正因为此,大儿子还几次进了看守所,不过大多都是呆上几天就出来了,家人拿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大儿子的老婆智商不是很高,所以对于他的这种行为也只能是不管不问。
大儿子还有一大恶习,就是喜欢酗酒,每逢赶集都要到街上和狐朋狗友大醉一场,有钱的时候开的是现金,没钱只能打赊账,平时在家他一个人也喝,只要有酒就把自己弄得神魂颠倒。
喝酒醉了大儿子还有一大爱好,无事生非的去找老谢的麻烦,总是说老谢没有本事,数落一番后,两子父就开始争吵起来,最后免不了一场撕打,必定老谢年纪大了,吃亏的总是自己。
战火就这样开始酝酿起来,老谢已经把大儿子看作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他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磨快了自己的砍刀,等到时机的到来,而大儿子依然是我行我素,全然不知。
最终老谢等到了这一天,大儿子酒醉后又来找麻烦了,先是一段争吵,后来还发生了撕打,再后来战争作了稍刻停留,大儿子索性倒在老爷子的床上睡着了,这时就出现了前面开头的哪一幕。
事情发生后,老谢非常镇静,也许是他早有准备,他让小儿子带着自己到公安机关去自首,后来老谢被依法逮捕了,经过自己的陈诉和公安机关的取证,老谢只是被判刑四年。
四年后老谢出狱了,大儿子的老婆留下儿子带着小女儿远嫁他人,家里只剩下老伴和余留下来的孙子,当时孙子只有十岁,老谢重新挑起了家庭的担子,和老伴一起肩负着养孙子的重任。
十多年过去了,孙爷三人相依为命,和睦相处,现在孙子也成家立业,面对老年的爷爷奶奶,孙子显得十分孝顺,因为他(她)们是一根绳子上麻线,早已经拧在了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村里发生的这桩命案过程比较心寒,它让当事人及家庭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但是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最终孙爷都有了好的归属,这个结局还是让人感到无比的欣慰。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由于某些原因,一个家庭可能会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这时老人的赡养问题就会遭遇到了变故,落在孙子头上,那么到底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呢?我们往下分析。
一、从法律层面讲,孙子应该赡养老人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这就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孙子是有义务赡养老人的,但是前提条件就是要有负担能力。如果负担不起,老人的赡养义务可能会落到其它法定赡养人身上或者由国家赡养。
对于老谢这种情况,孙子主动赡养他(她)们两老口,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如果老谢的孙子没有负担能力,他还可以让小儿子来赡养,因为大儿子死了,小儿子就是老谢的唯一的法定赡养人。
二、从情亲来说,孙子不会放弃对老人的尽孝
现代社会大家都忙着赚钱改善自己的生活,有的小孩刚会走路,就被甩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会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这样小孩呆在爷爷奶奶身边的时间要比他们父母的长。
而爷爷奶奶处于本性,当然把孙子照顾得无微不至,疼爱有家,可以说孙子和爷爷奶奶的这种亲情远胜于父母,而当他(她)们老了,需要赡养的时候,孙子辈们是绝对不会做事不管的。
就拿老谢和他的孙子来说,孙子在十岁的时候,父亲不在了,母亲丢弃自己改嫁他人,爷爷奶奶就成为他生命的唯一,而老谢两老口视孙子为己出,不离不弃,含辛茹苦把他带大,处于报恩,孙子怎么可能不赡养老人呢?当然灭绝人性,没有良知的人除外。
三、从代位继承来谈,孙子也要赡养老人
《民法典》还有代位继承的法条,其中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糸晚系等血亲代位继承。从代位继承法角度看,即然孙子女,外孙子女都享有代位继承权,同样对隔长辈就负有赡养义务。
老谢把自己的大儿子杀死了,他还有一个小儿子,按照继承法规定,如果老谢的小儿子赡养老谢两老口,遗产当然是归小儿子所有,但是老谢的小儿子是个明白事理的人,只要孙子孝敬老人,他就主动选择了放弃老人的遗产继承。
最终老谢的遗产还是让孙子继承了,当然就变成代位继承,对于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人来说,他必然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写在最后: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都要应尽的义务,从呱呱坠地那天起,自己就成为老人的法定赡养人,这是责无旁贷的,老人养我们小,我们必须陪他(她)们终老,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老,都希望自己老有所养,今天对老人的尽孝,儿女是看在眼里的,如果自己都不孝,就别指望子女对自己有多好。
对于那些父母英年早逝的孩子来说,爷爷奶奶,伯叔姑姑在有负担能力的情况下,应该主动承担起监护人的权力,让孩子重新得到温暖的怀抱,等到他(她)们长大了,你的善举一定会有回报。
而那些被爷爷奶奶、伯叔姑姑养大的孩子,我们一定要心存一颗感恩之心,等到他(她)们老了,一定要拿出自己的实际行动,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让中华美德代代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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