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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怎么解决赡养问题?
老人,儿子,子女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怎么解决赡养问题?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菅其子女是一个也好,是男是女也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其子女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与责任。
对老人赡养不外乎是精神层面和经济层面
如果老人没有养老金,子女在经济层面给予的尤为重要。这也是赡养老人是否作为的重要原因。
子女及成家后其收入的宽余是首要的,可以将老人接到身边;也可在老人驻地安排(定时汇生活费)或就近入养老服务中心;随时电话手机等联系,关心安慰一下父母
如果钱少且住房也小,无法接到身边,给予一定的生活费是必须的。
如果是能做的,都做不到,那就是未尽赡养责任!
如果子女有条件且不作为,老人自身经济条件好且有房产之类的,可以选择“剥夺其子女的法定继承权”,自己对财产进行处置 ,将财产给予愿意照顾好自己的人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大意是)中的意定监护人,突破了传统的血缘关系,和较多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继承法)可以成为财产的继承人
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老人认定的子女,也可以不是且与自己认定的对自己进行照顾护理其生存、生活的血缘关系外的人
其财产可以由意定监护人继承
而不是习惯上的子女顺位继承。
说白了,就是
我的子女对我不好,不管不闻不问如我不存在一样,我的财产就不给你们
我认为除了你们以外的人,只要对我好,照顾陪伴,在我需要的时候始终在我身边,使我精神身心快乐……我的财产就给这个意定监护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谈赡养老人问题,首先要考虑老人财产的继承权,如果女儿继承老人财产的权利与兄弟一样,那么赡养老人承担的责任也一样。否则,有义务无责任,这义务与其能力和自愿相结合,责任在兄弟。另外,女儿可能出嫁了,所以兄弟俩要共同承担全部赡养责任。当然,具体可以共同商量。不管怎样,商量要以财产继承权为前提。如果女儿放弃财产继承权,主动承担赡养父母的全部或部分责任和义务,那是美事一桩,兄弟应报以感谢之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这个都没有必要问了,天天都有这样的问题,摸摸自己的良心,就知道自己咋办了,有钱的多出点,没钱的少出点,谁养就不用拿钱,生你养你的父母,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钱看病就是供吃喝也好,不要互相推脱了,谁都有儿女,将来自己也一样有老的一天,将心比心吧,确实有的老人处事让人很心酸,可是他确实是生你养你的人,人在做天在看,就算给自己多积点德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养老纠纷,说来说去还是经济问题。我过去在单位时,农村养老案子比例不算小的。而且这些问题都比较棘手,有些老人,苦了一生,老年得不到养老,后来矛盾经过法院解决了,但回去后,即使吃、住问题按排好了,还得看没良心、不道德子女的脸,受他们的气。但是如今,我们这儿过去的郊区都城市化了,农村原房子征收后,农民住进和城市一样的高楼。失地农民年轻的开始了打工生活,到了六十岁以后,可以从村里、街道拿到退休生活费了,年纪越大,退休生活费越多,一般七十多岁可拿到2000元左右,所以老人既有自己拆迁后分到的住房,又有固定收入,虽然这笔钱不算多,但这里的农民很滿足,他们不再伸手向子女要钱了,晚年生活也算过得蛮有尊严。如果不能独立生活的,就带着收入隨子女生活,子女似乎都很滿意。有时遇到过去乡里的基层干部,和他们聊聊,都说现在养老纠纷很少了,倒是拆迁发了财的农民,房产纠份多了。所以养老的根本问题,还是要发展经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父母有遗产或者存款,由三个儿女平均继承,那么俩老人由三个儿女轮流赡养,或者将老人送到当地养老院,由三个儿女给付养老费,直至终老。
但是其间若过年过节将老人接回家中和儿女们合家团圆过节日,住那么三五天或者半个月,让父母享尽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父母在养老院的日子里,虽然有那么多老年朋友的陪伴,但毕竟儿女们没在身边,心里还是感觉孤独,感觉空落落的。这样的话儿女们都可以带上孩子们养老院去看一看,并且顺便带上老人们吃得动的东西。特别不要把老人送到养老院,交了养老费就万事大吉了。这样老人们会死不暝目的,儿女们千万不要因此而坏了自己的名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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