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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案,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你怎么看?
司机,的人,乘客海口: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案,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海口: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案,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海口一女乘客掌掴公交车司机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引起网上热议,有说罪有应得,有说判重了,众口不一。个人看法是:
1、首先肯定的是该车辆驾驶员没有过多争辩,没有还手,而是按规定靠边停车选择报警,处理方法得当,虽然自己受到了委屈,但保证了车辆和车上人员安全,司机的做法是正确的,值得称赞。
2、执法人员从车内调取的监控录相显示,该女乘客先前有拉扯司机行为,随后第二次又上前掌掴司机一巴掌,这时的车辆都在行进中,女乘客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罪名得当,理应重罚。
3、但法院在量刑上显然有些偏重,这对以后发生在公交车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不好把握尺度,应该有个科学的标准才对。
4、一巴掌判4年,绝对能起到对此类行为的震慑作用,但法院在量刑上要充分考虑到以下因素:是否对驾驶员构成了人身威胁; 是否与司机抢夺正在行驶中的方向盘; 是否对全车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 其造成的危害后果究竟有多大等等,应该以此为量刑依据。
5、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重大交通事故是个沉重的教训,多数人认为重判理所应当,不杀鸡给猴看,难以治理这类违法行为,这种认为可以说是正确的,本人也持这种观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人的确需要严惩,以警示后人,保证社会的和谐与安宁。但对这次事件的当事人判4年我认为还是重了一点。6个月的拘役到一年的有期徒刑,重金罚款我认为比较合适一点。
总之,在公交车上涉嫌违法犯罪,需要严惩,这一点我认为大多人都同意。法院如此量刑也许是有一定根据的,我也相信国家公诉机关的判罚,这一点没有异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得好,我认为轻了,说判重了的,忘了重庆万州那个公交车是怎么出事的,现在很多人是无法无天,以为很了不起,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因为就是犯罪成本太低了,这些人无所谓,严惩,以正视听,必竞是公共安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感觉这样的判罚很有必要。
因为她打正在驾驶中的公交司机,会导致整车乘客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这不是危害公共安全是什么?
你对司机有意见可以,你可以去公交公司投诉。通过正规途径对司机的行为进行惩戒。说打就捞,不可取。毕竟国家法律规定不能随便打人。既然你那么冲动,那么就要承受冲动的惩罚!
也不知道现在的人都怎么了,动不动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是压力太大了吗?但这都不是你违法犯罪的理由,你的心里不强大,就得承受后果。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自身问题。压力大了该旅游旅游,该释放释放。实在不行打你老公一顿发泄发泄。不能打公交司机,让自己身陷绝境的人,不是一个明智的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父母教不会,就让法律以最严厉的惩罚,霸道的威胁其它乘客生命,四年太少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多人其实不知道,原来殴打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或者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如果没造成严重的后果,一般最多拘留几天了事,一直到了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的发生……如果早这样判,对此类犯罪行为的震慑,也许就没了重庆这起案件的发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早就该这样绝不姑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决适当,警示后人,这样才能体现法律尊严,才能威慑那些违法犯罪者,支持法官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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