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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不可取!平江两男子非法拘禁债务人三天两夜被判刑, 你怎么看?
老赖,债务,暴力暴力讨债不可取!平江两男子非法拘禁债务人三天两夜被判刑,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高利贷用这种手段要钱就应该判刑,在如果确实借钱不还应该理解,都是没有办法才着样去办,问题是去法院打赢官司也不一定拿回钱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欠债人在社会上到处都是,他们拿着劳动人的血汗钱还有理了,法律拿他们也没办法,受害者被逼急了只好采取这个手段,这样下去比这还严重的在后面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暴力讨债并不可取,但是也确实存在合法讨债难以实现债权的可能,实务当中部分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导致判决无法得到充分执行的情形,所以这件事是双方面的,既需要司法机关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也需要债权人文明讨债并意识到暴力讨债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以免自己从有理变成没道理反而落得铛铛入狱的下场。
案件梗概:
2014年,喻某在张某乙处借款6万元。
2015年1月19日,喻某向余某某处借款50万元。
2015年11月,因喻某未能按时偿还利息,张某甲、张某乙为逼要债务,开车将喻某带至平江县安定镇张某甲女儿家中,向喻某逼要债务,两被告人将喻某反锁于房间内轮流看守,不允许喻某自由出入,限制喻某人身自由共持续了3天2夜。
2018年9月19日,张某甲、张某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1月29日,张某乙与喻某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喻某出具刑事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张某乙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这件事情当中可见喻某欠付他人债务确实属实,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在本案当中唯一的问题就是债务到期之后,张某甲,张某乙为了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从法律评价上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故而本案以刑事案件立案并追究其责任的没有任何问题。
非法拘禁他人索要合法债务的,不能免责,依旧可以追究刑责。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如果非法拘禁索要的是非法债务那么该行为就应当以绑架罪来进行评价,所以关键就在于本案当中张某甲,张某乙索要的是合法债务所以本案以非法拘禁罪追责没有任何问题,考虑到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以及两人情节故而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没有任何问题。
最后尽管债务进入执行阶段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但是也好过因为索要合法债务反而让自己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要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老赖不严惩怎么能够要出来钱,每天客客气气的根本不会还钱,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保护每个公民和法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不正说明了国家对这类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尚不够,正义宣传教育的不到位,民众的法律学习保护意识的差强人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不是放高利贷,借钱本来就是互相帮助,遇到一个老赖,是很气人,如果不采取措施,那要债就很头疼,反过来,公安机关非法拘禁,难道就没有事,奇葩的道理,我记得毛主席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立法,老赖欠债不还滴,欠1000元,判一年以上劳动改造,欠10000元,判无期徒刑或死刑,老赖子女一律限制只能上九年义务教育!猛药去苛,严惩老赖,才能真正实现,天下无老赖!元芳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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