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石春梅事件进展如何?公婆大姑会追究责任吗?
公婆,丈夫,都是石春梅事件进展如何?公婆大姑会追究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天天拿亡者发这个提问有意思吗?离开的人都离开了,社会道德谴责谁好?不管谁和谁相处都要包容理解,做小的,老人不好,让他几分又何妨,自己又何必小肚鸡肠,自己放下了,所以事情都不是事情,外人传的话就让她去传,不理不睬就可以了,我在婆家休息从不出去给村里的人说话,看见打一声招呼就走,因为不是娘家的人,你前面说什么,后面就传她们耳朵里了,老人强势自己就装弱者,他们也不会再给你计较!他们身体不适时,关心一下,能帮忙就帮忙一下,啥事情都没有,一家人一起生活,别争输赢,家和万事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能和谐于社会,自生自灭随命而为,能责罚追究谁呢?人生在俗世,为生活谁都不容易,为求安娱只能男不娶,女不嫁,才能少缺矛盾和苦痛,恐怕这样不是每个人能接受的?也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石春梅事件的发展,随着网络的传播,一度闹得沸沸扬,家喻户晓。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更多的是一种警省
事情到了这一步,即便死者娘家,心里是多么的痛苦与不甘,也想司法部门主持公道,主持公平与正义,可的确事与愿违啊!法律只能在力所能力的范围调查,问询,结案了。充其量也只是将其公婆与小姑带至公安部门问询,连行政拘留也与法无据
民众受制与法制,而法制受约于人民。按理说,石春梅携子自杀事件,虽是婆媳关系引起,但谁家没有个家长里短,石春梅的放弃自己的生命权,也是极度的不负责任。更是愚昧之极,残忍地剥夺二个可爱孩子的生命,谁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可想而知,不作死,便不会死!事情到了这一步,逝者为大,大家能说些什么呢
此事件虽有家庭冷暴力的存在,也可能是事件的导火索,但这又能怎么样呢?与法无据,相关部门也只能做最大努力协调妥善处理,人性化安抚了,都是事件的伤害者,塾是塾非,人们心中一杆秤
我的身边也曾有这样的真实个例发生,一年轻女孩与男孩自由恋爱,女方父母极力反对,百般阻挠,原因是男孩家太穷,男孩又无正经职业,每天东游西逛,无所事事。但女孩硬是同男孩以生米煮了熟饭形式要挟父母。无奈,女孩父母只得就范,风风光光地把女儿嫁了,即便心里多么心不甘,情不愿
好景不长,女孩嫁过去后,没多久,男孩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本性一览无余,整天的泡在牌场,打麻将,输多赢少,夜不归宿。女孩怀孕期,营养跟不上,面黄肌廋,女孩母亲去看望时,母女二人抱头痛苦,临了,母亲留一些点,补贴女儿。女儿强颜欢笑,不要,说过得很好,挽留母亲吃饭,打电话叫老公买点菜回,这一等未回,二等未回,母亲叹叹气,留下点钱,走了
那晚,男孩很晚才回家,第二天,女孩将钱又交给男孩,说家中米没了,买些回来,顺便称上斤把肉,肚中宝宝也要营养的。男人应了一声,便出门了,可去的不是菜市上,而是牌铺。临到下午,女该给老公打电话,说老公你回来没有,我肚子疼,快回来吧,怕是饿坏肚中宝宝了,男孩便骂:“鬼嚷嚷什么,莫烦老子”说完挂断了电话
女孩心口一阵绞痛,忽感觉哪里不对,一摸,手上全是血,原来流产了,女孩挣扎着来到储物间,找了瓶农药,喝了,给她母亲留下张字条:是我瞎了眼,悔不当初啊
女孩走后,女方报警,警察将男子带去问询后,一番调查取证后结案,男子便放了。只是女方娘家将男子陪嫁的东西拿出来全烧了,这在农村叫打人命,男子父母赔礼道歉,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后期事件还在继续,该男子一年之后,又娶妻生子,结局如何?关注@鱼不开口咋整 ,掌握最新动态,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婆的造谣、丈夫的懦弱、父母的不理解、外人的笑话压垮了石春梅的最后稻草,最终选择带着两个小孩一起轻生!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庭公婆为何要如处的对待儿媳妇,丈夫为何在父母与媳妇有矛盾时不及时调解而任由矛盾恶化发展到现在这个局面,在妻子受到伤害委屈时不能及时给予她保护,就算石舂梅所说的流言出来时到外人面前澄清一下她也会觉得丈夫是可以保护她的,最后还有她的父母自己的女儿都不相信,而只是觉得女儿和婆家这么闹丢了自己的脸,让女儿觉得自己无处可去,无人可以理解而产生了轻生的念头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我不知道别人的父母怎么想,只知道我爸在我跟别人有矛盾时说的一句话是不管你在外面受了任何委屈家里永远都是你的避风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都是爸妈给的,为啥要去替别人死,不反抗,这样的经历大多女人都有,自己要懂得保护自己,要拼尽全力反抗,给老公加压力,如若不听,可选择广离婚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