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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夫妻,财产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看你们回答太累的羊仔来答
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增加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11条第2款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只有符合以上情形,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夫妻离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那咋整?
1.用其他财产折抵
2.如无财产折抵,必须对一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可以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开一个账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
2004年高法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房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参与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为中国内地的一种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它属于职工基本福利“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以及装修自住住房。缴存分为两部分,即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所在单位缴存部分,两部分数额相等,均汇入个人账户;缴存之后全部归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并设有个人住房公积金专门个人账户。个人缴存比例不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利率低。但职工在缴存公积金期间,非《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明示的原因外,不得提取公积金。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工作中 切实见到过离婚后 要求分割对方公积金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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