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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强暴妇女,妇女激烈反抗,导致受害人突发心脏病猝死,你是法官怎么办?
妇女,受害人,行为受害人强暴妇女,妇女激烈反抗,导致受害人突发心脏病猝死,你是法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模拟考试开始啦:受害人身患多重疾病,无正当收入,为了养活一家人,入室偷窃,主妇家及时发现,主动上交财物,受害人见妇人肤白貌美身材婀娜,见色起意,妇女激烈反抗,导致受害人作案工具折断,心脏病发猝死,受害人家属失去主要收入来源,悲痛欲绝,要求妇女及家人赔偿,并以妇女不配合受害人,受害人心脏病发未及时抢救为由要求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你是法官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标题有点问题,容易导致是非颠倒,值得商榷!
我不是法官!但我有话说!
据我查看了简单资料介绍,要我说真话,无论咋说,入室盗窃是犯罪,见色起意思想犯罪,强暴妇女行为更是强奸罪!
依我看,无论是什么情况下,自己发生意外,都属于罪有应得!
犯罪分子本身有诸多重病,自己都不注意防范;还要去盗窃,行凶强暴妇女,反要求被害人赔赏,并要求被害人配合其犯罪强暴!
简直是岂有此理!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再说,不管怎样,被害人反抗,属于本能反应,无可厚非,何谈赔赏?!
为啥要配合其犯罪强暴?
为啥要为其赔赏?
从古至今,还是第一次有此一说,犯罪分子家里有困难,依我看这个理由不成立!
个人看法仅参考!
谢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首先,题主用词“受害人”,即把施暴人定义为受害人,这本身可否认为带有一定的主观判断,潜台词里是不是认为妇女应对“施暴人”的死亡承担责任?
这个景山是不认同的,至少认为这样描述是不严谨的。
抛开这个“受害人”我们分析下“施暴人”欲强奸妇女,妇女激烈反抗导致“施暴人”死亡这个问题,其实这里应包含两个独立评价的行为:
1,“施暴人”强奸妇女,因自身原因疾病发作而死亡最终导致强奸不成如何定性?
2,妇女强烈反抗而导致“施暴者”疾病发作而身亡,如何定性?
景山认为:
1,关于第1个问题,施暴人基于非主观的原因导致强奸不成,该行为应认为是“强奸罪未遂”。
2,对于第二个问题,妇女强烈反抗属于防卫行为,对于正在实施的强奸行为可以进行无限防卫,即便施暴人径直被反抗行为致死,也不存在防卫过当;更何况妇女对施暴人身患疾病并不知情,要求妇女适度防卫并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综上,“施暴人”的行为属于强奸罪,未遂;妇女对“施暴人”的死亡不承担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感谢邀请;
受害人强暴妇女,妇女反抗导致受害人发病猝死,这属于正当防卫,关于正当防卫,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保护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所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行为人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自卫行为;且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者本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妇女在被强暴的过程中反抗,导致犯罪人发病死亡,使犯罪行为终止,即使犯罪人没有发病,妇女采取手段将犯罪人杀死,都不属于防卫过当。
如果我是法官,会判定妇女属于正当防卫行为,无需对犯罪人及犯罪人家庭负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不用回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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