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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李女士的价值9000元的宠物鸡被人捉去下锅,赔偿3000元是否合适?
斗鸡,宠物,价格诸暨李女士的价值9000元的宠物鸡被人捉去下锅,赔偿3000元是否合适?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诸暨李女士的价值9000元的宠物鸡被人捉去下锅,赔偿3000元是否合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觉得不合适的,自己养的东西,怎么也有感情了。价值9000,就赔3000,对不起金钱也对不起感情。这也适用于别的动物,把鸡换成猫,换成狗,一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来回答,觉得一件东西你去衡量他的价值,一是要看这个东西的市场价,二是要看这个东西对使用人的价值,比如给木匠一把水泥匠用的镶金边的泥匠刀,但是木匠用不上,也不能拿来卖,所以泥匠刀对于木匠来说就没有什么使用价值,同理对于这个李女士的鸡被人吃了,对于偷鸡的人来说一只鸡,就觉得再贵的鸡也不过两三百块钱撑死,还有赔偿也要根据偷鸡的人的本身的经济偿还能力来决定的,碰上穷光蛋,一分钱都没有,所以我觉得3000块很合理,也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价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事件已过去几天了,事情是已经和解。但是关于宠物赔偿问题,却引起大家的讨论。个人认为这个赔偿还是合理的。
宠物的价格没有一定的标准,就像当年的藏獒,被人炒到天价,现在却降到低点,甚至有的饲养场免费送都没人要。所以宠物的价值是不好估算的。而且宠物又没有专业的价值评估机构,没有能让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机构。
因此,宠物的赔偿还是应当双方按照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比较好。比如这只鸡,如果按普通鸡,几十块钱赔偿,显然对宠物主不公平的,但是如果按主人的买入价9000元赔偿显然也有失公正,最后的协商价格还是比较合理的。
事件中的大妈其实是有错的,城市里怎么能有野鸡,肯定是有人养或走失的鸡,擅自抓走并杀了吃肉,这种做法的确有点不地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斗鸡的价格不是太了解,但可以想象,一只战斗能力强的斗鸡的价格肯定是高于其他同类的。
有价无市
这只斗鸡做为宠物来养,单纯从价值上来讲,就不如那些长期战斗在一线的斗鸡。同等情况下,一只用于战斗且战绩优秀的斗鸡在价格上肯定高于一只只做为宠物饲养,却没有任何战绩的斗鸡。
将一只宠物斗鸡的价格按市场上战斗斗鸡的较高价(比如9000)出售,基本无人会去买。有这个价格,却没有这个市场。
在事情发生后,经过协调,鸡的主人接受3000元的赔偿,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来只要接受了,那就是合理的(毕竟只是一只鸡)。其他的另当别论。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足之处,还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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