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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是怎么回事?如何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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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是怎么回事?如何进行申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体工商户,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我想您在问题当中,可能主要问的是增值税核定征收的问题。
增值税的征收方法有两种,
一是核定征收,二是查账征收。
由于个体户经营额小,账务不健全,因此在实际税收工作中税务局对账目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都实行增值税核定征收。按照你上年平均每季度的销售额,来核定本年度每季度的销售额。
从2019年1月1日之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当然也包括个体户,销售额每季度小于30万元免征增值税。因此税务局在给个体户核定时就有两个标准。
一,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不用交税。也不用到税务局申报。但是到下一年的年初还要到税务局,对下一年的销售额进行重新核定。
另外要强调一点,即使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但是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额,是要缴纳的,是不免税的。
二,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核定的销售额季度超过30万元的。每季度末15日内要到税务局窗口缴纳增值税。不用申报,以缴代报。当然现在全国各地为了方便个体工商户缴纳税款,推出了不同的缴款方式。例如通过微信,APP等。
对于增值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每季度不管销售额是否大于30万,都要向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报表。销售额大于30万要缴纳增值税,小于30万就不用缴纳了。
如某工业个体工商户,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40万元。那么应缴增值税额为40×3%=1.2万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三十七条规定, 纳税人有“依法可以不设置帐簿的、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这“七种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应纳税额。
2、核定征收分定率核定、定期定额核定两种方式。
3、个体工商户一般“典型的”符合《税收征管法》核定征收的多数情形,全国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采用的征收方式是核定征收方式。能核实收入的,一般采用定率核定的征收方式;收入、成本、费用等均无法核实的,一般采用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最常用的方式)。
4、所谓定期定额方式,顾名思义,就是对一定期间(月/季度/年)内的应纳税额或应税营业额进行核定,纳税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所核定的应纳税款。
5、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的申报纳税过程较为简单,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各税种核定的应纳税额均为“0”(俗称“未达起征点”),不用缴纳任何税款的,只需配合税务机关的定税工作,签收相关税务文书即可,没什么需要做的(若有需要做的,税务机关会主动通知你)。
第二种情形,各核定的税种中,有需要缴纳税款的,一般有以下两种申报纳税方式,可以选择其一:
(1)到税务机关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约定到期(一般为按季度)自行扣款即可(以后只要保证每期的扣款前所绑定的银行账户里有大于定税额的钱就不用管了),这是最省事的方法;
(2)按照《核定通知书》上要求的申报期限(目前是按季度,在季度终了的15日内)和地点,前往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纳税申报(就是按照定税交钱即可);
6、需要说明的是,领用发票的定税个体工商户,办理纳税申报可能会稍微麻烦一点,因为当你的开票金额高于或低于所定营业额20%时,税务机关会依职权调整你的营业额,进行重新定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码字不易,望能点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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