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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民间借贷,法院审理查明判了,债务人不履行说高利贷,怎么办?
利息,高利贷,法院正常的民间借贷,法院审理查明判了,债务人不履行说高利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正常的民间借贷,法院审理查明判了,债务人不履行说高利贷,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都判决了,那肯定按照法院执行!国家正常保护的年化利息在24%,24%到36%是属于自然自债,36%以上的年化利息属于高利贷。
在当下只要TA付利息的都叫做高利贷,就连信用卡也有人说是高利贷,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自己当初困难的时候别人帮助解决困难,还款就高利贷了。
如果欠款人有能力又拒不履行,搜集它的个人财产证明,名下房子,车子,移交给法官,然后再次申诉,或者申诉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合法拍卖它的个人资产财产还你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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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贷款借款要按照劳动价值。道理简单。劳动创造财富。科技先进发达财源滚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债务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能推翻法院判决,否则其主张不成立,仍然需要依法履行判决内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是法律的灰色地带,明明是高利贷却不能向经侦大队报案。法院只能凭所谓的证据判,法院掀起的执行风暴,高利贷们也跟在后面叫唤,高利贷们有国家利器撑腰,稳赚不赔,难怪现在做资金生意的多如牛毛无孔不钻,有专业律师出谋划策,套路深深!高利贷不除,融资环境不改善,实体经济无真正出头之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现在这种现像太普遍了,我一朋友借我的钱,约定利息月息二分,拖了二年不还,起诉到法院判了除了本金以外另支付利息六万,好不容易本息执行完毕。昨天给我打电话说月息二分是高利贷,让我把六万利息退给他,不然上公安局去告我。把我气的当时眼前一黑,当时借钱的时候一天十几个电话,就差喊我爷爷了。唉这辈子永远不会借钱给朋友了,管你家是着火了,还是没钱看病要死人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都已经判了,你管他说什么,申请强制执行就好了。积极收集对方的财产信息,线索,配合法院的执行,对方如果拒绝执行,妨碍执行,法院自然有法院的方法。
因为国家现在正在打击套路贷,很多债务人动不动就想因此而免除其债务或者达到其拖延时间“赖”的目的。“套路贷”跟“高利贷”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套路贷”可能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刑事犯罪,“高利贷”只是利息过高,通过诉讼也会让利息回归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然如果“高利贷”在使用了非法的手段那就有可能向“套路贷”转化了。
题主的案件都已经判决了,那应该就是合法的借贷关系,就算约定利息过高,在诉讼过程中也已经做过了调整。以利息过高而拒不履行的,法院会有办法强制执行的,题主不用过于担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只追究利息多少、不追究资金私自改变用途性质!有欠公平!比如我朋友来问我借钱去买房、我借了!合同己也标明用该款去买房!也注明中途不得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性质!合同期到了!去问!房子没有、钱没了、说问我借钱其实是骗我钱去花的!这不是诈骗吗?但打官司到法院!法院仍按民间普通借贷判决!这样的判决真的是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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