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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兰考一11岁女孩落水后俩未成年男孩去施救,三人均溺亡, 你怎么看?
救人,未成年人,孩子开封兰考一11岁女孩落水后俩未成年男孩去施救,三人均溺亡,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开封兰考一11岁女孩落水后俩未成年男孩去施救,三人均溺亡,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媒体的作用是舆论导向,不应该宣扬这种行为,而应该谴责他们。
为什么会有消防员?因为专业,本身就是做这个的,他们可以救人,为什么游泳馆需要救生员?而不是游泳教练去救?或者工作人员去救?同样也是专业。
一个未成年人,自己都需要监护人,遇到事情自保尚且困难,还去救别人?
成年人遇到事情,也是报警求救为主,自己有能力才去帮人。
看过一个报道,夫妻两人外出打工,爷爷奶奶在家带小孩,赚的钱都寄回给爷爷奶奶,结果呢?夫妻回去后,不仅一分钱没有,还倒欠十几万,钱哪里去了?爷爷拿去做慈善了。
小孩去救人,跟老人拿别人的钱去做慈善,有什么区别呢?都是自己能力不足,还老想着帮人,就像你平时做着拯救世界的梦一样,其实自己都救不了。
我无意于谴责救人的行为,我谴责的是没有能力,还想着帮人。
小孩子自己都需要别人的帮助,哪有能力帮主别人?
我们在教育小孩子的时候,不要灌输什么乐于助人是好孩子,扶老太太过马路这种事,他们的认知不全,认为帮人做好事就是好孩子,只想着帮人做好孩子,而不知道什么是危险。
等他们成年了,他们有了能力,有了自己对世界的认知,自然知道怎么助人,
我们应该教育他们如何自保,如何远离危险的地方,远离危险的人,遇到事情如何求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泪奔!首先对两男孩的见义勇为精神深感敬佩,对三个孩子的溺亡真切痛心!
先谈一下女孩落水。每到夏季,政府部门,学校的防溺水宣传可以说是不厌其烦,学生和家长应该是如雷贯耳,但溺亡事件却屡见不鲜。本人认为,这万恶之源就是家长缺少责任心,虽然孩子的天性是玩,但家长却是孩子的主心骨,涉事女孩是否留守儿童我不知道,但是,家长对孩子缺失管理是孩子自由的先决条件,既便是爷奶照看,尽到责任孩子还是应该有所畏惧的。
再谈一下两男孩施救的看法,遇到落水现象,施救是第一反映,只要是有良知的人,都会做出善举。但最关健的是能力问题,常识问题。救助落水人员,首先自己必须具备水性,盲目施救只能增加悲剧的发生,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呼救是最佳方案,如能提供帮助,例如有木棍等工具可以边救边寻求救援,无谓的牺牲是不值得的。另外,水中救人也是有注意事项的,救命稻草什么意思?人在溺水时,抓到任何东西都是不会放手的,这是本能,所以你施救时不能直接接触落水者,除非在可控范围。所以,舍己救人的精神应予弘扬,但无畏的牺牲我不赞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学校就应该先教游泳之类的生存课,再教其他文化课,生存课第一!光痛心有什么用?要想办法杜绝事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救人的行为应该肯定,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必须在科学,安全的前提下,如果没绝对的把握,就不要贸然行事,否则事情就会走向反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深深的惋惜,这些孩子们太没有安全意识了,为他们的这种见义勇为精神感到尊敬,这种正能量应该弘扬,但不值得提倡,希望以后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勇气可嘉,但是要看自己的能力,没有金钢钻就别揽瓷器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救人是好事,但是要有施救的办法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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