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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无法偿还担保巨额欠款被限高消费,一辈子无法翻身了吗?
担保人,借款人,责任担保人无法偿还担保巨额欠款被限高消费,一辈子无法翻身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担保人就是个现有金融机制的鸡肋!替罪羊!很难解决融资问题,不能真正的扶持经济而是混乱的祸根,学学美国给小企业贷款是怎么贷的!人家的寻找好项目主动贷款而且非常专业的评估,一旦有问题,是银行损失,加上社会的诚信体系完善,在美国你可以破产无数次而再获得贷款翻身,特朗普破产四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中国古代就有担保人制度,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日趋完善,担保制度对促进经济繁荣社会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出现的失信执行人,即“老赖”,多半是因为不慎的担保行为而成为“老赖”。这得从银行的贷款政策说起。银行在放贷过程中,银行本应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作为放贷的审批依据,但为了降低风险,把原本应由借款人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担保人身上。诸如:信用消费贷,以及十多年前流行起来的信用卡。而这些类型的贷款品种,银行更偏爱由公职人员或借款人的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认为这样做万无一失。而担保人或碍于面子或亲情关系,或是因为有共同利益,或是法制意识淡薄等等原因,盲目地签署了担保文件,最终因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而被迫成为“老赖”;而不少银行为了自身利益,或是放贷经办人为了私利,明知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在利益的驱使下,与借款人狼狈为奸,内外勾结,利用银行的政策漏洞,利诱担保人签署担保。在市场经济形成之初,不少银行为了争夺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出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企业联保贷款,这为缺乏融资条件的企业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这类贷款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容易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情况。东南沿海一带的城市,这种做法颇为盛行,造就了东南沿海的经济繁荣,但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很容易地出现整个产业链崩溃的现象,并大面积地出现了不良贷款,造就了大规模的失信人员。而在经济繁荣的地方,民间借贷更是高频率地出现,民间放贷者为了自身利益和降低风险,更是把担保人制度发挥得淋离尽致,要知道民间借贷多数是高利贷,自借贷开始就注定是不良贷款,因此,更容易地制造出大量的“老赖”。在借贷的过程中,借款人永远是弱势群体,为了借到资金不惜劝说说服包括妻儿在内的亲朋好友作为担保人,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把担保人推向深渊。合同的原则是公平,本来利益和责任应是对等的,而现实生活中的担保人多数没有利益只有责任,用担保人的责任维护出借人的利益,这本身是不公平的,但法不容情,一旦出现不良的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担保人多数并未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一旦出现不良贷款的时候,担保人除了被迫成为“老赖”外,别无他法。数额小点的,担保人可以通过勤劳诚实的劳动所得偿还,而数额大的,几乎没有偿还的可能,因此,也就不可能翻身了。可以说这类的担保人有不少是无辜的,但在律法面前,只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大面积的担保人成为“老赖”,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也有利益驱使的因素。因此,除了采取积极的救济措施以外,尚需对现行的担保制度进行反思;既要惩戒盲目担保的不慎行为,也要疏理不合理的担保要求,净化放贷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担保人无法偿还担保具额欠款被限高消费,一辈子无法翻身了吗?
现实中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做担保。做担保的责任和风险非常大,特别是连带责任担保,他和债务人是同等责任。所以作为一名担保人首先要明白这一点,而且还应该考虑自己的担保能力,一旦做了担保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题示说到有具额担保,成为失信人以后会有多种情况受到限制,除非债务人偿还或者你们一起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再就是作为一名担保人,要审查这个案件,反思一下担保人是不是被债务人或者是债务人和债权人,欺骗了你,假如这种情况,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该担保协议无效,这样你就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找到被担保人,把钱还上!为上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除非你找到原来借款人,然后知道借款人的资产在哪里,跟债权人指出来。
如果借款人没法偿还债务,你就得替他还,没有办法。
基本是一辈子无法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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