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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已经去查奔驰漏油的事件了,结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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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税务机关已经去查奔驰漏油的事件了,结果会怎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税务机关正式介入奔驰漏油事件,结果就是西安利之星4S店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不是违法行为,是不是偷税漏税很快就能得出最终的官方定论。一旦查明涉嫌偷税漏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4S店将受到相关处罚,涉嫌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就简单说说税务机关查明后的结果,供你参考。
目前税务机关调查进展如何?
这次奔驰漏油事件,一开始只是普通的维权事件,主要还是市场监督局介入调查。但在4月13日的沟通会上,奔驰女车主抛出重料“金融服务费”,再次引爆舆论。因为涉及税务问题,4月15日,媒体披露,陕西省税务部门已密切关注西安利之星奔驰事件,正在积极核实调查西安利之星是否存在偷漏税或涉税违法行为。
目前税务部门最新进展:奔驰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在女车主与元胜汽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贷款总额是419160元,其中的3%也就是12575元,是付给元胜公司支付的报酬。
元胜汽贸其实也只是截留1%,另外2%还是打入了4S店的账户。4S店是以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
通过第三方洗白,这种行为合法?
看到最新进展,很多人还是比较吃惊的,原来4S店通过第三方倒手,通过信息服务费的名义将“金融服务费”进行洗白,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这其中的猫腻。
涉嫌偷税行为,信息技术服务费的增值税税率低,信息技术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根据《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服务业的税率为6%,相比现在正常的16%的增值税税率,要低10个百分点,属于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
涉嫌逃税行为,元胜汽贸截留的1%估计大概率是没开发票的,也就是直接没缴纳税款。
根据目前税务部门的情况来看,4S店的偷税漏税行为是基本成立了。
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是什么样的呢?
金融服务费的处罚已有先例
2017年4月,合肥市工商局就对合肥通源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务费”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2017年1月至6月,通源公司通过“丰田金融”按揭贷款销售汽车100辆,从100位消费者中收取金融服务费总额417,400元,扣除缴税及退还部分消费者金融服务费外,违法所得共计337010.66元。
合肥市工商局最后认定,通源公司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构成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违法行为,开出70余万元罚单。
合肥的这个处罚,只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进行处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经营者销售商品(本人认为同样包括提供服务),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但放到此次的奔驰漏油事件来看,税务部门已经介入,那更大可能还是从税法上来处理的。
罚款是肯定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追责也很有可能。《刑法》的第二百零一条就是偷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罚款是跑不了了,如果数额巨大的,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可能的。当然,最终的结果还是要看官方的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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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工商税务参与调查了奔驰漏油事件是关于车辆实际开票价的调查,事件的结果已经达成和解说明该车在各个环节并未存在问题,但是引申出的另一个问题不得不谈,也是新手购车总在“丢西瓜捡芝麻”的逃税问题,这个问题是【低开发票】。
购买新车时必须要缴纳的费用包括购置税、交强险、自选商业险以及登记上牌等费用,其中商业车险可以自选对于购车成本的影响并不大,但是购置税却存在很大的漏洞。汽车从制造到销售期间有多种税收,有些是有些重复征收味道的,汽车销售商为避税则会引导消费者低开发票。
假设新车的裸车价是66万,同款车的中低配有56万款,两个版本的购置税差值按照限行标致【车价÷1.17*10%】计算,结果分别为:
应缴纳购置税56410.25元
低配购置税为47863.24元
两个版本的购置税差价为8547.01元
接近万元的购置税差价对于消费者看似是很有吸引力的,殊不知销售商在这一差价中节省的经营成本会更高,但毕竟双方获益所以看似还是“双赢”;不过这种行为是实实在在的逃税,所以两方双赢背后亏损的是国家利益。
其次这种逃税行为看似消费者节省8.5K,但如果车辆出现类似的问题或者报废级碰撞,损失会非常离谱。
①·以此次案例为例,假设该车辆泄露的不是机油而是燃油,这台车一定是达到退换车标准的;但是车辆开票价为56万,如选择退车该车辆只能按照开票价赔偿,走法律程序也许能够获得原价赔偿但是双方都避免不了要对逃税行为负法律责任。
②·如果车辆没有质量问题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碰撞导致车辆报废,商业险中的车损险是按照车辆开票价定额赔偿的,即使车辆的实际价值为66万但是在碰撞报废后也只能赔偿56万,10万的差值得自己承担。之后的数年中车损险中的评估保价也是在开票价逐年递减,所以不论到何时这台车都存在获赔和实际价值不对等的问题。
这就是购车环节节省8.5K后期要承担的高昂用车风险,但很诡异的是汽车销售商对这种行为乐此不疲、而很多消费者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有些甚至会主动要求销售商低开发票;所以有些漏洞还真不是单方的责任,两方对法律的漠视都值得反思。
不过奔驰漏油事件似乎并不存在这一问题,以上只是基于多年经验对消费者的忠告;奔驰事件最终达成和解不出意料之外,结果也与预测的大致相同,“研究生”一方的答复如下,摘录部分比较有意思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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