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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孕妇在医院输液,发现药品过期3个月,官方回应:确实过期,涉事院长停职, 你怎么看?
生命,自己的,都是西安孕妇在医院输液,发现药品过期3个月,官方回应:确实过期,涉事院长停职,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西安孕妇在医院输液,发现药品过期3个月,官方回应:确实过期,涉事院长停职,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跟故意杀人没有区别,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可原谅的,生命无价,尊重别人的生命就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带着投机和不负责任的心里,不可以原谅,严抓,严惩。一个医生如果做不到尊重生命,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信赖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院长停职有管理责任没什么问题,药局药库的领导及直接责任人更应该严格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光要停职那么简单!第一,他所承担的责任没有尽到,特别是关系到人生死的大事上。第二,得调查他有没有收受医药代表公司的回扣或者返点,这是医疗廉洁自律的问题!第三,让他没事打几针,就像学校食堂校长陪吃一样!只有关系到自己的生命,也许他才能用心尽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哪个医院哪个科室?不要打击一大片,西安大多数医院都是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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