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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犯罪分子提供法律服务是否构成共犯?
律师,共犯,法律服务律师为犯罪分子提供法律服务是否构成共犯?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人们为什么要聘请法律顾问?就是因为自身存在违法甚或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自身全部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还要律师干什么!如果本案所涉律师最终被以“共犯”定罪量刑,建议国家取消律师制度,在国家取消之前,建议所有的律师与所有的存在不合法行为的顾问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明哲保身”!这是律师的悲哀,更是法治的悲哀!此诚到了律师制度存亡之秋咦!@律赢惠 @法制网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提的太笼统,没有指出时间.场合.地点和方式。如果律师是在嫌疑人被抓捕后,应嫌疑人的委托,自然是在行使一个律师的职责。但是,若是在明知嫌疑人开的是一家违法公司,並且实施了犯罪行为,还为了利益与嫌疑人沆瀣一气,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这毫无疑问就是共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就是错误的,你应该问,律师参与了犯罪过程,能不能以自己是律师为理由免于刑事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不要混淆概念!
作为律师在法庭上为罪犯嫌疑人提供辩护,这是律师的职责,宪法规定。
但是作为律师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当中,性质就不一样了,他就是一名懂得法律的罪犯。难道仅仅因为她懂法律,就不能判刑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是很懂法律,想请问,如果是贩毒组织,律师全程参与顾问工作,帮助贩毒组织怎样逃避法律打击,是不是也是律师的职业责任?应该不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不加上针对林小青律师的案情,很可能会被理解为律师提供咨询或其他法律服务的行为是在教唆犯罪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这显然对律师的职业要求和律师法律服务的内容不了解而形成的错误认识。
但仅仅针对林小青律师案情来看,因为其担任了某贷款公司的法律顾问,公诉即认为,该律师在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之前,就认识到涉案公司在借款中预先扣除利息的不合法行为,就不应该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因此该律师与涉案公司构成共同犯罪。我们认为,共犯包括共同正犯、帮助犯、教唆犯、胁从犯,如果该律师在案件中起到设计业务模式,逃避法律责任,或将实质违法的行为包装成为形式合法的商业活动,显然其已经不再是法律顾问的身份,而是以共同正犯的形式参与了违法行为,律师身份只是其知法违法的外衣,其本质上就是一个违法者,应当被依法进行追诉;但如果其仅仅是为涉事公司提供其法律顾问合同范围内的法律建议、合同审核等工作,那么则需要详细判断,其业务水平是否可以识别该公司所进行的商业模式涉嫌违法,如其明知且放任,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其不知,则个人认为最多存在过失。
法律并不强人所难,不能要求其做能力无法胜任的工作,并以此为由要求其承担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解释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突然流传一个概念,就是所谓律师拥有执业豁免权。这个概念给人一种错觉, 好像只要拿到律师证就像是得到免死金牌了一样,可以为所欲为了。其实现实不是这样的,律师法规定的豁免权只是赋予律师在法庭上自由表达的权利,律师如果真的触犯法律,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下面具体回答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确实是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刑法对于共同犯罪的定义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以上表述来看,构成共犯的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具备共同的犯意。那么依据上述规定,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可以构成两种形式的共犯,一种是在共同犯罪中担当的是共犯的角色,也就是说其并不真正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扮演的军师的角色,也就是明知他人要实施犯罪,为他人的犯罪出谋划策。这样一来即使律师本身不亲自实施犯罪,但是这种谋划的行为从心里上为正犯实施犯罪行为起到了强化的作用,且主观上也具备共同犯意,因此可以被评价为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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