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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我让他打借条,他说我怀疑他人格扭头走了,难道我做的不对吗?
借条,的人,朋友朋友借钱我让他打借条,他说我怀疑他人格扭头走了,难道我做的不对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做的很对,而且非常对。亲兄弟还明算账,朋友之间借钱,如果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写一个字条也无可厚非。
另外换一种角度来说,如果你的朋友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那么打借条的事情应该是他提出来,而不是你主动要求。
所以说通过你朋友的表现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不在乎他人想法的人,太过于主观意识,凡事以自我为中心,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感受。
一旦你把钱借出去之后,你就由主动变成了被动,而他完全处于主动的地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没有考虑过你的感受,不想立字条,可见他这个人是有多么的自私。
另外当我们有求于别人的时候,首先要尊重他人的想法,也要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是求麻烦别人做事情,而不是别人请求我们做事情。在这种情况下身为从别人借钱的一方,更要尊重对方的想法,这对于彼此来说也是一种信任的体现。
最后,你的朋友说你怀疑他的人格,其实本质上就是他这个人做事情没有章法,毫无逻辑。就算你把钱借给了他,他也很有可能不会把钱及时还给你,总是看在拿着朋友的友谊当借口,不断的拖延还款时间,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当中实在是太多见了也就不一一举例了。
所以如果你的朋友,因为你的这种行为和你断绝了往来,那么他也不是什么真正的朋友,只是一个拿着友谊的旗号去占便宜的混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大刘说法:这种人,离得越远越好!
这是啥朋友嘛,俗话说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是非亲非故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
一.现在这个社会,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是对出借人的保护!
虽然我们国家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可以口头订立借款协议,但口头协议,谁说得清楚?
我见过太多翻脸不认人的案子:
借款人与出借人都是朋友,当初借款时,双方没打借条,还是现金支付,最后闹翻了,出借人非要去法院打官司把钱要回来,我代理的出借人(原告),这个证据找起来费了牛劲,先是固定借款人微信,短信记录,顺藤木瓜去中国移动确认手机号使用人是借款人本人,然后做了一份电话录音,让对方承认确实有借款未还,结合还款记录,最后起诉到法院,险胜!
二.你看没有书面借款合同多麻烦,这还是运气好,让对方没有察觉搜集到了证据。
借款时,一定要签署书面协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借款使用目的等,而且要注意借款到期后,不要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最好找保证人,大额度借款还要做抵押等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前朋友之间经济往来,数目往来也不太大,也从来沒打欠条之说,也都守信义,直至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感到人心之变,朋友之间防人之心也不可无。一个要好的朋友,平时关系比较近,经常走动的那种,乘我不在家,急匆匆来我家从我老婆处借了二千元钱,理由是儿子在医院急等钱用,一星期后归还,我回来得知他儿子沒病,是给他情人借的钱,我也沒多说什么,坐等他还钱,半年过去了,家要钱,赶到他家,问他要钱,不还钱不说,还摆出我没钱还你,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大怒你无情,我也可无义,我说只有把实情告诉你老婆了,叫你老婆还了,那货开始怕了,说过三日一定送下来,过了三日乖乖送了下来。朋友之间经济往来是正常的,小数目也算了,大数目必须写借条,到时侯说不清,对双方都沒好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能你低看他了,或者他高看自己了!
无所谓错不错,已经这样了就这样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打借条就想借钱的人,说白了它就没有打算给你还钱。就像大同矿区的驴鼠羊这种人,多次以没钱吃饭,没有生活费为由借钱,后来发现不再好借钱了,就理直气壮地用它那练了几十年的铁拳打伤借钱给他的人,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多次传唤它都置之不理,并且多次成功的从警察叔叔的眼皮底下溜跑,始终不渝的坚信自己凭本事借来的钱不可能会还。不但不会还钱,他还让他们家人集体住院来讹诈借钱给他的人几十倍的钱,说他们家人集体住院是借钱给他的人向他要钱所造成的,有因果关系。就是起诉到法院,他还要在法院假装晕倒了威胁借钱给它的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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