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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索要分手费构成敲诈勒索吗?
敲诈勒索,对方,你的情人索要分手费构成敲诈勒索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情人索要分手费构成敲诈勒索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1.看在一起的时间长短,2.看什么原因分手,3.看对方收入高低。
1.如果男女双方在一起或同居时间太短,例如:几个月或一两年,那么有可能一方有明确的目的,就是奔钱来而不是奔感情的。但如果像吴秀波和陈昱琳同居七年这么长时间来说,确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而且一个人的一生中有几个七年可以耗在一个男人身上?吴秀没确实是浪费了陈昱琳的青春年华,陈昱琳向吴秀波讨要分手费不应是敲诈勒索。
2.男女双方分手有好多原因,这里重点谈吴秀波和陈昱琳分手的原因。吴秀波因又找了小四向陈昱琳提出分手,而陈昱琳一直都不想离开吴,闹了一段时间,吴秀波坚持分手并巳和小四在一起。陈昱琳被吴秀波甩了向他提出要分手费不是敲诈勒索。反过来如果是陈昱琳主动提出和吴秀波分手,还要吴秀波支付分手费,这样就构成敲诈勒索!
3.用数额来裁定是否敲诈勒索不公平。如果一对月收入三四千元的普通打工族分手,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几百万元的分手费,应属敲诈勒索,因为这几百万元远远超出了对方的经济收入和承受能力。而吴秀波和陈昱琳一案就有所不同,首先吴秀波全资或控股或入股的公司就多达二十多个,再次吴秀波演出费和广告费以及各种商演的收入惊人,据说吴秀波有上亿的资产。那么陈昱琳被吴秀波甩了,陈昱琳因为和吴秀波共同生活了七年,深知吴秀波收入和资产有多少,向吴提出几千万分手费应是在他完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而且吴秀波和陈昱琳也巳经达成了分手费多少的协议,并巳签字画押,就是说吴秀波巳同意支付陈昱琳几千万的分手费,这种情况是不应属于敲诈勒索的,因为是双方协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1.看在一起的时间长短,2.看什么原因分手,3.看对方收入高低。
1.如果男女双方在一起或同居时间太短,例如:几个月或一两年,那么有可能一方有明确的目的,就是奔钱来而不是奔感情的。但如果像吴秀波和陈昱琳同居七年这么长时间来说,确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而且一个人的一生中有几个七年可以耗在一个男人身上?吴秀没确实是浪费了陈昱琳的青春年华,陈昱琳向吴秀波讨要分手费不应是敲诈勒索。
2.男女双方分手有好多原因,这里重点谈吴秀波和陈昱琳分手的原因。吴秀波因又找了小四向陈昱琳提出分手,而陈昱琳一直都不想离开吴,闹了一段时间,吴秀波坚持分手并巳和小四在一起。陈昱琳被吴秀波甩了向他提出要分手费不是敲诈勒索。反过来如果是陈昱琳主动提出和吴秀波分手,还要吴秀波支付分手费,这样就构成敲诈勒索!
3.用数额来裁定是否敲诈勒索不公平。如果一对月收入三四千元的普通打工族分手,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几百万元的分手费,应属敲诈勒索,因为这几百万元远远超出了对方的经济收入和承受能力。而吴秀波和陈昱琳一案就有所不同,首先吴秀波全资或控股或入股的公司就多达二十多个,再次吴秀波演出费和广告费以及各种商演的收入惊人,据说吴秀波有上亿的资产。那么陈昱琳被吴秀波甩了,陈昱琳因为和吴秀波共同生活了七年,深知吴秀波收入和资产有多少,向吴提出几千万分手费应是在他完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而且吴秀波和陈昱琳也巳经达成了分手费多少的协议,并巳签字画押,就是说吴秀波巳同意支付陈昱琳几千万的分手费,这种情况是不应属于敲诈勒索的,因为是双方协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不是,要多少都不过份,给不给就是另外回事,这和敲诈勒索没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跟大家分享一个电影片段:
在旧上海滩,有一个富商来求杜月笙帮忙办事。
富商说:我养了个女的,现在总来纠缠我,非要嫁给我,可我太太不同意……您能帮我处理一下吗?
杜老板问:你按规矩办了吗?
答:我办了,办了。
又补充到 :我已经给了她双倍的遣送费,可她还是不干,唉
杜老板说:哦。
杜老板扭过头对下人说:那就按规矩办吧。
当晚那女的,就装麻袋丢进黄浦江了……
异曲同工,说的就是这个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上是不可以以任何理由向他人索要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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