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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房子给女儿就是重男轻女吗?
女儿,儿子,重男轻女不把房子给女儿就是重男轻女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不把房子给女儿就是重男轻女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得看什么情况下,有的家庭特殊,因此,在处置房产分配的时候就以特殊的方式对待。在城市基本上子女都是有份的,不过在农村确实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分配房产等资产方面的做法是倾向于儿子,多给分额,甚至全部分配给儿子,特别是有孙子的儿子,更是多得没商量,儿子和媳妇也是觉得理直气壮,应分应得。这是与多年传统思维延续至今的模式分不开的,认为,儿子是本姓家人,是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的功臣,理应继承家产,房子作为家庭中的主要资产,因此儿子受益最有理。女儿就成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生了孩子姓男方姓,自然就是外人了,所以就少了分配权。其实,女儿为娘家付出的也不少,作为父母应该打破旧观念,树立新思想,公平对待才是,不伤姑娘、女婿的心,给她们在家庭的地位和尊严,做个开明父母是社会进步的需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问题问得不是明知故问吗?
这问题的设若是,这两老有儿有女,但是人家把房子给儿子,不给女儿,把自己的养老治病留给女儿,因为女儿心细,会伺候。有位老太太是医院的常客,每次住院都是女儿在病床前昼夜不眠端屎把尿地伺候,儿子几天到医院看一次,站一会就走,可这老太太对女儿是吆三喝四,一小会不见就叫唤这闺女死哪去了,儿子来了你看她那个受宠若坐立不安的的样子,完完全全把儿子当客人。
自知不久人世,交代后事:房子归儿子,你们都别争!
还见过比这更偏心的。
老太太拆迁拆了三套房子,全部过户给儿子。三个女儿毛都没有一根。可,老太太和儿子一起住了没几天就被赶出家门,几个女儿家辗转寄居,晚年生活不可谓不凄凉,活该凄谅。
不把房子给女儿也罢,还从女儿这儿抠钱养儿子的,有木有?太多了。
这些偏心老太太,本身也是重男轻女的受害者,可是她不改,完美地传承了上一代的衣钵,一代又一代。
铲除重男轻女这祸根的惟一工具就是教育,天下最重要的事就是教育母亲。没有之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不把房子给女儿就是重男轻女吗?
按说房子只要是老人的财产,儿女就都有份儿,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就是题目里说到的,把房子只给儿子不给女儿。这种传统思想影响下的重男轻女,在新时代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这应该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人们都能看到,每当老爹或者老妈生病的时候,姐弟虽有好几个,但守护在病床傍侍候的多数是女儿。女儿的细心和周到往往是病中的老人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儿子也有孝顺的,但要做到像女儿一样的有耐心,并不多见。而到了得实惠的时候如给房子、分家产时,老人们倾斜儿子是司空见惯的。
但时下在独生子女瞻养老人的家庭,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只有一个孩子沒人争没人抢,财产继承顺理成章,是女儿给女儿;是儿子给儿子。我有个同事有两套房子,只生了一个女儿。在女儿结婚时他把一套房子赠予女儿。给我说,就一个孩子吗,迟给不如早给,给的早一点孩子以后有能力孝敬父母,他们自己负担又轻,这是好事儿。
这位同事的举动很令人感慨,当老人的就应该有博大的胸怀,不论生儿生女,只要经济条件许可,该给的早一点给;反过来说,作为子女要把老人的疼爱化作创造美好生活的动力,在提升自己生活质量的同时,尽力孝敬父母。如果向着这样的目标前进,女儿与儿子达到同等待遇为期不会太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财产分配倾向于儿子,这就是重男轻女。
不管儿子女儿都是自己的孩子,有必要厚此薄彼伤孩子们的心吗?
别拿婚姻说事儿,儿子和女儿结婚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和自己的伴侣组成小家。你们要认为女儿结婚是男方家的人,我只能说一句,你们有病,建国都70年了,还保持着封建社会的那一套思想。
财产分配,如果在孩子们结婚之前分配的,那是孩子们的婚前财产,和他们的伴侣没有一毛钱关系。所以,就算给了女儿,同样能保住自己家的财产不流失。
如果是孩子们结婚之后分配,如果不想被孩子伴侣分配走,可以进行公证,只将这部分财产分配给自己孩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孩子结婚以后继承了你们的财产,没有进行公证。女儿的伴侣能拿到一半儿的房产,同样,你儿子的伴侣也拿到了一半儿的房产,大家都是一样的。
别想着儿子的伴侣是你们家人,这年头,女方父母养大的孩子,从来不认为婚姻是把女儿送给别人的过程,儿媳妇儿对你们没任何责任义务,人家也是自己小家的人,不是你们家的人。
如果对女孩儿有那么多偏见,拜托你们就别生,让那些天使般的女孩儿托生到一个可以尊重他们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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