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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动者意愿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劳动者,补偿金,条款非劳动者意愿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以前入职了一个印刷厂从事印刷工作,入职合同里有一条,如果离职,离职后不得从事印刷工作。当初因为急需赚钱,就签字。已经离职几年了,最近有企业招我过去做师傅,如果入职新的公司从事印刷工作,是否与原来的公司造成违约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无效的竞业限制条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非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都在二年……
你离职几年了、对你应该是无效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这个问题我帮您来分析。
首先,你问题中提到的几个关键点如下:
一、合同里签订了关于“离职后不得从事印刷工作”的条款。
二、目前已经离职几年了。
三、你认为这是“非劳动者意愿”的劳动合同。
那么从这三个关键点分析如下:
一、你认为这是“非劳动者本人意愿”的劳动合同,我想这点肯定是不成立的,因为你无法证明公司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在违背你真实意图的情况先签的劳动合同。
二、合同里签订了关于“离职后不得从事印刷工作”的条款,这个条款从文字描述上就不合理。通常为了防止被同行挖走,公司会签订“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的协议,这个描述,姑且当作是她是“竞业禁止”条款吧。但它并不生效,理由如下:
1、印刷工作是一个通用类范围很广的工种,公司没有权力这样去禁止。比如你是从事书本印刷的,而你离职后从事的是丝印、移印这样的印刷工作,那是没有冲突的。公司只能说禁止你在与公司印刷技术类似的岗位工作或禁止你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否则人家合同上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普工工作”,那一线员工怎么办?
2、即便“竞业禁止”条款是生效的,那么公司需要每个月支付你“竞业禁止”费,一直到禁止期结束为止,如果公司没有按月支付你这笔费用,那么这个协议立即失效。
3、不论“竞业限制”还是“竞业禁止”,它们的有效期最长就是2年,这个和产品和技术的生命周期有关,也就是说只要你离职超过两年了,那么这个条款就自动失效结束,不会对你产生什么风险。
三、只要你离职超过两年,这些约定都不会对你产生约束了。
综上所述,这个公司并没有与你签订专门的“竞业禁止”协议,而只是一条并不合规的条款,同时公司也没有按月支付你相关的费用,且你离职已经超过两年了,那么大胆的去新公司上班吧,不用担心。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法,可以要赔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标题有点问题。看了描述才知道是竞业限制的问题。
用最通俗易懂的话来说“竞业限制”就是通过签订书面协议,限制员工在本公司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能到同行进行工作(很可能是相同岗位)目的是为了保护现在公司的商业机密,但企业要支付员工相应的补偿,员工才有遵守的义务。
时效性:
限制时间由双方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补偿金额:
1.最好的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并对补偿金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事先约定
2.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金怎么办呢?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双方都可以协商确定经济补偿的金额。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按照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补偿费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如果企业拒付补偿金,那么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就不再具有约束力。
这里要注意,对于补偿金发放的时间和频率,法律有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
像您的情况只是合同中有类似的条款但并未收到任何补偿,因为竞业限制无效。
也提醒下用人单位:
劳动者只有在用人单位违约的前提下,才能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比如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三个月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就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时间内的补偿金;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同时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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