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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拍到了陌生人卿卿我我的画面,发到了网上,算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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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街拍,拍到了陌生人卿卿我我的画面,发到了网上,算不算侵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公共场合拍摄的人及物,发上网上作为交流是不会构成侵权的。只要不是已商业为目的,当然涉及到商业行为另行别论。即构成侵权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街拍的作品发到网上会不会侵权,不能一概而论。
我的大学专业是经济法专业,这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了市场经济运行而急迫设置的专业,毕业前在法院实习了一段时间,经济法应该属于法律专业的一个学科,专业课中包括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学科。所以说,回答对于肖像的侵权问题,也许不会太外行。
什么叫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我们首先用法条说话吧,《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里说的很明确,侵权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未经许可;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虽然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没有许可,只要当事人找你的麻烦都有可能吃上官司。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摄影人都瞻前顾后,小心翼翼,那么我们的很多事情就无法进行。我们各种媒体每一天都产生海量的图片,如果新闻记者、纪实摄影人每拍一张照片都要跟被摄者签订拍摄协议,那么就寸步难行了,有人说,没有盈利呀,稿费算不算盈利?我们讲摄影记者也好,纪实摄影者也好,街拍的摄影爱好者也好,有几个摄影的目的是为了侵犯人家的隐私或者侵犯人家的名誉,大都还是从善,为了宣传,为了传播正能量而拍摄,正因为这样,法和情在人们的生活中在调节和平衡。所以,作为摄影人,完全没有必要束手束脚,拿起你的手中的“武器”,为人民鼓而呼,传播真善美。当然,如果你在影楼或者文化公司等商业机构,在使用或转载肖像上还是小心点为好,重视书面协议的签订,因为你的商业盈利行为很明确,人家掏出钱买你的服务,不像宣传报道至少给被摄影者带来正面的积极影响。还有一个就是未成年人的肖像保护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
作为我们新闻工作者或者摄影者,要学法、懂法、用法,没有必要畏首畏尾。不能因为交通事故天天有,我就不学开车了,不买车了。关键要明白自己的作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有的人甚至摄影人对法律只懂得一点皮毛,就故弄玄虚,虚张声势,这个侵权呀,那个侵权呀,让一些摄影者心存疑虑。问题是拍什么人?怎么拍?放到网上的目的干什么?这个很重要,相信这个社会是有温度的,摄影人和被摄人都是有正常情感的。
作者图文系原创作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作为一个摄影人来讲,在公共场所和街拍的时候,不但要尊重别人的肖像权,而且更要注意保护他人的隐私权,未经许可,不要刻意拍摄他人隐私,更不应该将他人隐私随便发布在网上。
你在未告知拍摄时,别说人家卿卿我我,就作为陌生人未经你同意拍你自己照片发到互联网上,你同样也是反对。总的来说:不管是不是侵权,未经同意任意拍照,人家是不会饶你的,请文明拍摄,不要给别人添麻烦,感谢有你!如果你在公共场所确实看好想拍摄的人和物,发在自媒体和网上或朋友圈,首先要告知别人,(只要不涉及商业广告范畴),拍之前作好交流和沟,相信对方也会同意的。
总之:未经同意,还是不要拍,减少麻烦!
如果是商业演出那应当可以随便拍,如下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认为,不算。
公共场合,无隐私权的说法。它属开放性空间,所有的一切,属于当时在场的所有的人。
个人认为,隐私权基本上属于私密空间范畴,超出该范畴,即不涉及隐私权,不然,付费拍摄模特与街拍就没任何差别了吧?
还没追究你视觉污染的罪过,倒打一耙,还要隐私?
简单说,翻院墙看人家洗澡肯定是干坏事,但一个大街上裸奔的人,有什么资格要求路上闭上眼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公共场合条件下,拍摄街头人像作品,并对外发表。只要不涉及商业广告范畴,就不算侵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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