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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要彩礼,你会同意吗?
女方,彩礼,男方男方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要彩礼,你会同意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可以再给女方买一套小面积的房子,房产证写她自己的名字!然后就按部就班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句话她就看好你的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付大多数是父母出的,就是男方愿意,其父母也不太乐意,大半辈子的积蓄加一屁股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方没出钱凭什么加名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姻不是买卖,男方婚前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就有点过分了,一般人都不会同意的。彩礼的给付,在合理范围内,可以接受。
关于婚姻中的“补偿”
根据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如果女方在婚姻家庭中,因照顾老人、子女、料理家务,负担了较多义务的,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补偿。这里的补偿是在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后的额外补偿。此前就有“全职太太离婚获五万元家务补偿”的判例。
为什么要倾斜性地保护在家务劳动中付出较多的一方呢?因为为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其本质上与社会“脱轨”了,工作能力逐渐消退,离婚后,难以重新进入工作岗位,获得劳动报酬,维持基本生活。
总的来说,女性因为天然的生理原因,在婚姻家庭中,为孕育子女付出得更多,彩礼的给付在合理范畴内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强行要求男方将婚前的房产加上自己的名字,可能就有点过分了。目前的《民法典》对于女性的权益保护较之前的《婚姻法》已有改善之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激活或是一大进步。
(仅供参考,图源网络,侵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会同意!女方要求加名要彩礼她就是没打算根你好好过日子!对于女方的这样要求她就是打算根你离婚后把你的财产一合法的变成她的财产,现在有几个年轻人能在婚前赚到哪么多钱?都是父母辛苦一辈子的钱给你结婚用了,如果离婚了你哪有钱再找?女人就是用这种手段骗钱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给,只有真心,才能让人踏实,人家踏实才会共同快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本加名可以,要彩礼不同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容易让人怀疑她的动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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