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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代购进口药案件做无罪辩护?
药物,药品,癌症如何为代购进口药案件做无罪辩护?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何为代购进口药案件做无罪辩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无可恕,情有可原
最近山东聊城肿瘤科主任陈宗祥医生因为一念之仁,为患者推荐了国内未上市的抗肿瘤药物,结果被反咬一口,落得革职查办,戴罪在家。使药品代购继我不是药神之后再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使这一游离在灰色地带的行为彻底无所遁形。
在这个问题当中,虽然国内的法律规定未批准的药物都按假药论处,但平时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试问还有几个合格的医生不知道印版或者孟版仿制药的,每年发生的代购何止千万,我们的政府能不知道?真正下手抓的有几个?如果这次处理了陈主任难道不是选择性执法?
何况陈主任还只是在医疗原则下推荐,并没有参与代购,所以更不应该是警方介入,而是应该按医疗纠纷由专家委员会评判用药是否有问题。只存在医疗对错的问题,不存在犯罪的问题。
在射杀狼人的银弹里面有一段话:格列卫甚至被《时代》周刊称为“癌症的银色子弹”,大家都知道银色子弹射杀的是狼人,狼人代表着恶毒和无法消灭,格列卫的地位可见一斑。这个药不仅仅救命,更是掀开了癌症靶向药物治疗的全新历史!从1960年费城染色体开始算到美国FDA批准。整整41年时间才研发出了治疗慢白的药物,如果算上1889年开始的癌症基础理论,整整过了将近130年才治疗了慢性白血病!
正因为新药研发不容易,药品代购除了法律上禁止,情理上其实也有争议,一方面制药公司研制一个药品需要巨大的投入和风险,肯定需要获得利润,如果都仿制,会导致因为无利可图停止研发;另一方面只要新的药品出来,出于生存下去的本能仿制药肯定会有市场,永远处于博弈之间。所以如果能通过发病率、以合理的算法和评估,测算出可能的销量,给予合适的利润,算出相对公道的价格,如此才能做到共赢。
所以对药物的代购借用一句话,就是即使罪无可恕,也是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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