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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泛滥的假五常大米怎样治理?
大米,品牌,农户对于泛滥的假五常大米怎样治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市场上你能找出一个没有主体的品牌、或者说找出一个没有确定拥有者,但是经营的有声有色的品牌来,你肯定是找不到的。
品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吃不得大锅饭,道理就这么简单直接。
什么时候区域品牌的所有者、使用者还是一群人,还在吃大锅饭,市场就会乱到什么时候。
既然“五常大米”这么有价值,就应该寻找拥有合法的使用权、经营权的商业主体进行运作。带来的收益按照协议和地方分配。
第二:严格划定产区
农产品的属地性很强,橘生淮南淮北品质天差地别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所以划定产区非常有必要。目前可能有不少地方在搞特色农产品的产地认定、指定,但是还是做的不够严谨,范围控制的不严格,“沾亲带故”说自己也是产地正宗的非常多。
工厂都知道分配生产线、指定出产区,农业上面尤其是搞品牌农业,必须要走这一步。
对于一些特色农产品,在生产方面不认死理,市场就会不让你活。
划定产区后,哪怕是一样的品种、一样的技术、紧邻着产区的土地出产的东西,也不能使用该品牌。
这不是产品好与不好的问题,而是品牌经营的原则问题。
第三:明确年度供应量并全社会公布
物以稀为贵,尤其是特产、特色农产,产地的生产能力是有上限的,不可能敞开供应,必定是只有少数人有机会消费。五常大米在统一销售出口、严格划定产区后,每年提前由具有公信力的单位向全社会统一发布本年度产量信息,如果低于公布数据,则适当提高价格,但是涨价部分要按比例返还给种植农户;如果高于公布数据,则公开处理掉超出产量,通过这种方式增值品牌对消费者的公信力,传递给大家一个信息----
五常大米每年稳定产出,但不会泛滥,你所见的基本为假,除非至指定的销售渠道采购。
第四:对农户进行有效管束
将考核合格、有意愿参与的种植农户纳入“五常大米品牌经营的共同体”,农户定位为品牌下属产品的具体生产者,农户不具备五常大米产品的销售权和销售资格,一旦农户违约私自销售大米,则清退。每年水稻播种前,由品牌经营方向农户提前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本年度收益的“提前分成”,稳定农户的生产信心,同时也作为农户采购生产资料的资金支持。年度经营结束后,向农户下发剩余的收益。
第五:稻种和种植技术、大米加工的管控
在指定产区使用经优化、确定的稻种,要求品牌共同体内的签约农户按照指定的农技标准进行生产。在水稻收割前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成熟度、水稻品质的鉴定,符合标准才予以收割,收割离田的水稻由品牌经营方直接入库、然后按标准工艺加工成大米,农户无权私自存留收割下来的稻谷并进行大米加工。
作者简介:99乡亲,生长于农村,主修哲学,从事整合营销十年。2014年至今主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以市场研究、项目策划、发展规划、落地推广为主要方向,常年行走城市农村之间,对接城市消费下乡与农村资源进城,乡村振兴的亲身参与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买,不买,还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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