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女子去网红咖啡店不消费只拍照,店家该不该收钱?
咖啡店,消费者,也是女子去网红咖啡店不消费只拍照,店家该不该收钱?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微博2月18日热点,2月14日,广西柳州的韦女士和丈夫来到一家咖啡店。他们没点单,拍了几张照片就准备离开,却被店家拦下,要求交50元“拍照费”。店家表示:最低消费68元/位,如不消费就要交50元。韦女士认为这是乱收费。工商部门已介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收费吧,于法无据!不收费吧,来者确实消费了咖啡店(环境是成本构成的一部分)!所以,如果我是店主,删除他们拍照的所有图片,勒令他们滚出去。并拍成视频(遮挡面部)发到头条,标题就叫:不要脸的“消费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该咖啡店设立最低消费标准的行为,根据2014年9月2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的规定,该咖啡店明显违反该规定,涉嫌违法。其次,针对此事件,我们应当核实的是该咖啡店将提供拍照是否作为一种单独的服务出售。如果该咖啡店将拍照未作为单独的服务出售,游客仅仅拍照,并未享受到咖啡店提供的服务,此时让游客付费明显不合理。如若该咖啡店将拍照作为一种单独的服务出售,此时,因为拍照从日常生活来说并不是大家习惯的一种消费,此时,商家应当以特殊提醒的方式来告知游客拍照需要收费的情况而由游客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仅仅依靠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方式通知,因为加重了消费者责任,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的规定,因此内容无效。综上所述,咖啡店的行为涉嫌违法,游客可以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网红网红,我都可发迷了,网红啥主贵的,人家去你店就得消费,那你说没个吃饭的进饭店就的消费,进卖衣服店就得买衣服,有时候大家只是看看,逛逛,人家都没自住消费的权利了,你一个网红,你自己想出名,吸引别人的眼球,出名了,又装,图啥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像阿凡提一样,给店家听听钱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不应该收费,人家过来拍照等于间接宣传自己店铺。在不需要投入任何人力,金钱的情况下增加店铺的知名度何乐而不为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倒过来看:你不付钱能不能拍照?你把人家的影像拍到你的手机的时候有没有先问问人家能否不付钱可以拍照,这是个礼貌,也是个规矩。有时候从自身多找找原因,社会才容易和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影响商家经营秩序的前提下,不要过多干涉或者收费。多鲜活的广告,为啥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不该收要取决于有没有事先声明!只要走进去的人知道不点单光拍照也要钱的话,收一千也不犯法。不过你等人家拍完了你再过去要钱的话就不合法!
上一篇:如何理解股票中的底是走出来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