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做婚检查出一方感染了艾滋病,医院有权告知其配偶吗?对此你怎么看?
配偶,婚检,艾滋病做婚检查出一方感染了艾滋病,医院有权告知其配偶吗?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是一个困扰全世界的纠结道德问题。医学伦理上,任何检验都是对本人负责的,只有本人有权力知晓检验结果,医院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告知其他人,告知则侵犯检验者隐私权。但从另一个伦理方面,不告知的话确实会对配偶的生命产生危险,不告知又侵犯了艾滋病毒感染配偶的生命权。
中国目前是延续国际惯例,个人隐私优先,但会下大力气劝说感染者告知自己的配偶,对于疾控还设置了“阳性者伴侣检测率”这个指标进行考核。此外还有强制措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婚检查出一方感染了艾滋病,因为不告知配偶,又把艾滋传给配偶的是犯法行为。但这个犯罪认定是在感染发生之后。
不管医院还是疾控都不是执法机关,没有强制执行能力,查出艾滋之后,反复劝说都不告知配偶的情况仍然存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在疾控中心专业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我来回答一下,谈谈我的看法!
【做婚检查出一方感染了艾滋病,医院有权告知其配偶吗?对此你怎么看?】这个问题很狗血,也很无奈,我在工作中遇到了好多例因为对方不忠感染了艾滋病回家后再传给配偶的案例。昨天遇到一个案例是,男子有老婆和孩子,他在外面还有男朋友,不幸感染了HIV,他问我他该怎么办,对不起妻女,我除了劝说,别无他法。
艾滋病目前不能被彻底治愈,一旦感染上,需要终身服药,因此普通大众都对艾滋病充满了恐惧。艾滋病由于其经性途径传播,被赋予了太多的社会道义,感染上艾滋病,会被认为是生活不检点,而且大众对感染者的担心、害怕和歧视使感染者的隐私保护变得很重要了。我在工作中遇到过感染者未将感染信息告诉配偶而导致配偶而案例,我很自责、很痛心,但也很无奈。
2006年出台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医务人员只能将感染者的感染信息告诉感染者本人,除感染者本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告诉,在2019年初修订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任然这样规定。作为防艾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真的很难做,又想做更多的工作保护更多的人,但又害怕惹上官司。
我希望大家对艾滋病的认识要像对乙肝的认识一样才有利于我们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只有这样,感染者才愿意将自己的感染信息告诉他人,这才有利于我们艾滋病的防治工作。
大量的事实和研究证明,艾滋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一种传染病,它也被归类于性病中,因此艾滋病的预防尤为关键,在夫妻中,要做到忠诚,不与除配偶外的他人发生性行为。如若要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则一定使用安全套,不论是男男性行为还是男女性行为都一定要使用安全套;不以任何方式吸毒。
那么关于艾滋病的隐私问题,你有什么看法呢?
如果你有关于艾滋病的相关问题,可以关注我私信咨询,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必须告知啊,人命关天,而且还得标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居然有人用“隐私权”说事,真是无耻。你说你的隐私权,我还说别人有“知情权”呢。为了你见不得人的丑事,难道要害了更多人吗?狗屁隐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不告知这等同于杀人,是他的隐私重要还是人命重要,要分清哪一个更重要,为什么要婚检,就是要查明原因是否适合结婚,是否有传染病。不适合结婚而让他结婚传染别人不单是不道德,还是犯罪,告知后,如果对方还愿意结婚,你情我愿,这时就无可厚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检前说好,互相看检查报告,否则不结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医生未告知你是可以起诉医生,当然医生给你说了,你的另一半也可以起诉医生。 反正就是左右不讨好吧。
上一篇:大疆osmo pocket作为旅行视频游记拍摄器材的使用体验怎么样?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