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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银币都是以两、钱、分、厘、毫来标注,为什么宣统三年的大清银币的面值是一元呢?
银币,币制,宣统清朝的银币都是以两、钱、分、厘、毫来标注,为什么宣统三年的大清银币的面值是一元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清朝的银币都是以两、钱、分、厘、毫来标注,为什么宣统三年的大清银币的面值是一元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银元使用起来方便,废两改元是大势所趋。
在中国古代白银使用时是以重量单位两、钱、分、厘、毫来计量,因此白银的形状各异,有银元宝、银条、银块等多种形式,而且可以分割使用,在使用时根据实际需要随意剪下所需重量来予以支付,当时很多人都会带着剪子和用来称量的戥子,就是这个用途。这一方法看似方便,但是实际使用上确有着两个很大的不便。
一是白银的成色各异,导致使用时需要查验,非常不便。既然白银使用时只是按照重量来计算价值,那么任意一家银铺都可以熔铸银锭,甚至需要时个人也可以熔铸银锭,然后拿出去使用。而各家银铺由于工艺水平不通,所铸的银锭白银成色自然也有不同。以清朝顺天府一地常见的几种官方标准为例,康熙标准库平白银的成色是93.5374%,而三六库平是98.8540%,北京库平是98.7000%,三四库平是90.9000%。也就是说仅顺天府一地,官方标准就有8%左右的来去,再加上银铺工艺上的波动,实际上每个银锭在使用时都需要先检验成色。
虽然银铺大多会在熔铸银锭时会打上铭记,标明银铺名号、银锭成色,以方便使用。但是由于实际使用时按重量计算价值,经常会将银锭分割使用,铭记自然也就在这个过程中消失,而商家收款时极可能是一堆被切割过的散碎银子,来自不同银铺的不同银锭,所以检验过程可能会很复杂。
二是当时所用的两也是规格不一。还是用上面顺天府为例,康熙标准库平一两是35.292克,三六库平一两是37.3克,北京库平一两是37.24克,三四库平一两是34.3克。彼此之间一两可能相差4克,差距很大,这在使用当中也会造成很大的混乱。
所以以重量来标注白银在实际使用中非常不便,明末以后西洋的银元逐步流入中国,因为其款式、重量、成色一致,使用时非常方便,所以很受民间欢迎。到清末和西方的往来更是增加,大量外国银元涌入中国,出于统一币制和使用方便的需要,清政府决定废两改元,仿造西洋银元款式铸造银元,当然开始按照习惯标注了重量,不过大家还是慢慢习惯叫成一元,后来就全部改成元了。
早期银元标注的是“库平七钱二分”,并无元的字样。
之后才逐步出现标注“壹圆”字样
有些地方铸造过重量减半的半元银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涉及到一次币制改革。在清朝宣统二年之前,清朝的银币确实是两、钱、分、厘、毫来标注的。说起来这银币也是舶来品,起源于欧洲,大约于明朝万历年间传入中国。也就是说,在明朝万历年之前,中国是没有银币流通的。清朝使用银币,是在乾隆58年,中国中央政府首次在西藏铸行“乾隆宝藏”银币。但中国的银币计量一直比较混乱,一直存在着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且没有结果。到了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铸币权由地方分散统一于中央,至此国币以圆(元)为单位,除了国币以外,还有辅币,辅币有银、镍、铜币,银辅币有五角、二角五分和一角共三等,统一定名为“大清银币”。所以我们现在市面上看到的大清银币,有许多是宣统三年正式出品的大清银币。但因为这个时侯大清的运数已到,很快进入了民国,大清银币未来得及全国发行,就寿终正寝了。只有少量用作军饷之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谢谢邀请。清朝的银币以两、钱、分、厘、毫来标注,实际上始于吉林机器局于光绪十年(1884年)铸制的“厂平一两”,而到了光绪十五年(1889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铸制库平七钱二分银币以来,各省纷纷效尤,更是把“两”式币制(即以面值两、钱、分、厘、毫为货币单位的银币)铸制推向了高潮,期间又发生了币制改革与守旧传统之间的“圆两之争”,直至此情势发展到了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才终结了银币的“圆两之争”,将铸币权明确统一收归中央,并规定了以“圆”(即一元)为计值货币单位及其标准银币的样式、分量和成色,并于宣统三年(1911年)正式铸行了 “大清银币宣统三年壹圆”(即俗称“曲须龙”银币)新国币。
从“两”到“圆”,清朝的币制改革成因如下:第一,实行“两”式币制,直接严重影响清朝的金融秩序稳定。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自行铸制银币的成功成为各省纷纷效尤铸制银币的标杆,尤其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战争的开销和赔款使各省自铸银币达到了顶峰,而清廷也无奈为权宜之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不管。但是各省各自为营,所铸制银币成色重量不一,币制亦存在差异,并由此原因造成了各省之间相互抵制外省银币,使得交易流通反而不畅,从而直接严重地影响到清朝金融秩序的稳定。第二,实行“两”式币制,不利于清中央集权的统治和巩固。当时,除我国以外其他国家,其造币权归君王或国家所有,货币的形式、品质、重量等均依据法令,其权必归中央。而在非中央集权管理下的货币体系,将会滋生出很大的困扰。所以各省自铸银币,币制混乱,一直冲击着清中央集权的统治和巩固地位,非常危险。第三,实行“两”式币制,亦不便于商民使用、商品流通和国际贸易。“两”式币制下,流通要进行折算,给商民使用、商品流通及国际贸易带来非常不便,而且当时“库平七钱二分”(相当于一元)式银币和同等重量、成色及尺寸的外国银洋正大行其道,以“枚”计算非常方便使用、流通和交易,故大受欢迎,且已经成为习惯。
如何解决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一直成为困扰清朝统治者令人头疼的心病,期间发生了“圆两之争”,即以光绪帝为首主张以“圆”为货币单位的改革派——“帝党”和以慈禧太后为首主张以“两”为货币单位的守旧派——“后党”之“圆两之争”。直至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才终结了银币的“圆两之争”,确定了以“圆”为计值货币单位,最终统一了清朝的币制。《币制则例》的颁布,既稳定了当时的金融秩序,将铸币权明确统一收归中央,又与外国银洋流通的国际接轨,且便于商民使用、商品流通和国际贸易。所以宣统三年(1911年)正式铸行了 “大清银币宣统三年壹圆”(即俗称“曲须龙”银币)新国币,这就是“清朝的银币以两、钱、分、厘、毫来标注,为什么宣统三年的大清银币的面值是一元呢?”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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