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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超时了怎么办?
诉讼时效,当事人,对方诉讼时效超时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诉讼时效超时了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书面得知之日起计算,失效丧失诉讼权利,不受法律保护,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后,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况,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支持诉讼请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是经常存在,特别是对于很多普通公众,对于诉讼时效的认识并不是很清楚,或者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诉讼时效这一说,所以往往错失了很多胜诉的希望。那么诉讼时效,一旦过期,真的就一点希望没有了吗?我们说也不一定,还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进行补救,但是这也需要看对方的态度,或者对方是否能够配合?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是一个普通的债务纠纷,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限是三年。假如从诉讼时效起算之日起三年之内你都没有跟债务人进行联系,也没有进行催债,也没有起诉,那么过了三年之后,很有可能就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此时如果你再去起诉,如果对方比较懂法律的话,他完全可以以诉讼时效过期的理由进行抗辩,一旦这样抗辩,即使你的证据再充分,也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这个官司肯定是败诉的。
所以这时候有一种方法可以补救,就是你尽快联系债务人,比如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其他方式来进行催债,如果此时对方又重新承诺你什么之日前还款,那么等于你们双方又重新达成了一个还款协议。此时诉讼时效将重新起算。
但是假如对方很狡猾,或者明白你的意图,那么对方有可能不理你,或者直接说你去起诉我吧!或者依然是拒绝还款,没有与你重新达成协议,那么你有可能无法重新起算诉讼时效, 如果是这种情况,你依然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因为法官是不会主动审理诉讼时效是否过期的,但是如果对方提出了主张,你只能就是败诉了。
所以任何一个案件,当你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而又无法与对方达成协商的时候,应当尽快通过诉讼的程序解决,否则当你想通过法院解决的时候,往往已经是为时已晚!拖着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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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诉讼时效超了的确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1、有的案件表面上是超过了,实际上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当事人可以继续行使权力。
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一般是因为不可抗力(如当地发生洪水,政府权力组织救灾法院不办公)和其他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客观情况造成的。诉讼时效一旦中止,会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 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仍然继续进行。
诉讼时效的中断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任意时点,一般是因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被告)承诺履行义务等情形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后,已经经过的时效归零,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 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果存在这种情形,则诉讼时效会向后顺延。
2、虽然诉讼时效过了,如果对方当事人承诺履行,或者不行使抗辩权,则本方仍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例如在一些人多的场合,对方不好意思拒绝还款,可以把同意还钱的话录下来)。
3、虽然诉讼时效过了,如果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传票不到庭,法庭会缺席判决,在对方当事人不到庭的情况下,法官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这种情形对于本方当事人也是有利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到庭反而是好事情。
4、有些案件,表面上诉讼时效过了,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其诉讼时效起算点有其特殊性,依法计算的时效并没有超过。例如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被侵害时起算。某甲2019年1月2日交通肇事将乙撞伤,1月20日交警做出责任认定,6月3日办理出院手续,7月5日拿到伤残鉴定报告,那么这个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从7月6日开始计算一年。
所以说,诉讼时效过了,当事人暂时不要轻言放弃,分析一下是否存在以上可以继续主张权力的几种情形,以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录:
《民法总则》
第194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19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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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未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予以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一般而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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