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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中,夫妻一方赠与小三的财物,原配能要回来吗?
小三,要回,原配婚外情中,夫妻一方赠与小三的财物,原配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尹宗尧,专业婚姻财富律师,青岛律协婚姻继承委员会委员
婚外情,夫妻一方赠与小三的财物,原配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一、财物假如是赠与方的个人财产,原配不能要回来。
譬如,一方将其婚前一套房赠与小三,原配就不能索回。
因为,婚前的房产是其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其想给谁就给谁,原配管不着。
二、财物假如是赠与方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就可以要回来了,并且是全部可以要回来,不是仅能要回一半。
譬如,一方将其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赠与小三,原配就可以索回整套房子。婚后购买的房子,假如夫妻双方没有婚内财产约定,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房产是推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
共同所有,就是不分份额地所有,任何人的权利都可以及于财物的全部。
再如,一方将其婚后赚的100万元赠与小三,原配是可以向小三要回100万,而不是50万元。
三、索回财物的形式,原配只能索回其配偶赠与小三的财物形式。
有点绕。
举例:一方将500万现金赠与给小三,假如此小三擅长投资,将500万在2016年初全部买成了房产,当然了,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上的权利人都是小三一人。时至今日,该房产成功翻番,市值已经1000万了。
原配是向小三主张返还500万元,还是价值1000万元的房子呢?
根据当下的司法实践的操作套路,原配当然是向法院主张返还1000万元的房屋,法院如何判决呢?
法院一般的裁判思路:该500万元是其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市值1000万元的房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由于不动产登记薄的权利人是小三,该房产的权利人显然是小三,也就不是原配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了。因此,法院只能支持原配索回500万元现金,而不是1000万元的房产。
小三净赚500万元。
这也就是,懂得投资的重要性。假如,小三将500万元买成房产,后来房价腰斩了,市值变成250万了,此时,小三依然需要返还500万元。
因此,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市场的归市场。
尹宗尧律师,执业于山东卓润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婚姻继承、财富传承的研究,懂股权、通税法,尤其擅长复杂的财产分割案件的。
办公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106号绿地科创大厦1510房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懂法律不知道能否要回来。但是必须得想办法巧妙地要回来,不能便宜了小三。属于你的物质部分都要回来,把破老公送给她,这种男人有啥稀罕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男人赠与给小三的,那就要看对他的情怎么样了,好,估计是不会同意原配去要的,不然就是和原配唱双簧报警让她去做牢了!原配是没权力去要的,她即使要也是必须通过自己的丈夫,来行使主张自己的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吧。一般原配要回老公赠予小三的财物肯定价值不一般的,比如房、车或其他价值高的物品,只要有证据应该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这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可以起诉要回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共同财产,肯定能要回来,如果是赠予,而且有手续,也能要回妻子的一半,问题是都赠予了还哪有脸要呢?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不是前段时间看多了白玩空姐,还要背负900万欠款的那个人?做人留一线,要不会祸及儿女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内赠与他人的财物,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单方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私自把把财物送人,另一方有权利起诉追回,但是举证困难,法律还规定起诉方举证,调查还侵犯隐私权,所以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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