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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经历过哪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到了,匪夷所思,他的你经历过哪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世上总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比如看过一则马未都的视频,视频中马未都讲了一个故事,知青下乡时他经历过一件事,有人溺水而亡,但因为那个水塘非常深,很难打捞,于是请了一个当地的高人来。
那人只要求管饭,然后就直接下了水,有两三个小时没有露面换气,都以为他也溺水了,然后他毫发无伤浮出水面,将人带了上来。两三个小时不换气,这怎么可能?然而这是事实。
再有以前那个年代的人都有不凡的力气,很让人咂舌。比如用小推车推石块搞建设,能推一千多斤,最多的一个能推一千四百斤。这样的力气现在有几人能做到呢?
其实历史上的一些武术名家,多数都有不俗的力气,霍元甲的外号就是霍大力士,穷时候是扛货的。王子平的外号是千斤神力王,也以力气大著称。有练太极的一个人双手能够各提百斤的重物。这样的人很少见了,也没人信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这件事很神奇,到现在也百思不得莫解,如同一块大石头一样一直压在心头,特别的不舒服。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大约是后半夜,我在外面打完麻将回家,由于当时下大雨道路变得很泥泞。那时候到处都是土路,一下雨自行车就没法骑了,除了扛也没有别的法子能够将车子弄回家。
好在路程不远,见路边有草就放下来趟,没草我就扛。这样子勉勉强强很快就看见了小桥头,过了这个小桥一拐弯一里路左右的样子就到家了。
上了小桥,说也奇怪,原本一条笔直的小道,却变得有些弯弯曲曲,而且旁边又出现了几条相似的小路,每条路都从小桥通向远处。
我大吃一惊,忙不叠的停下脚步仔细观瞧,只见有些路几乎一模一样,有的路旁边树木稀疏,不知道怎么走也不敢走了。我架上自行车,坐在后座上点起了香烟,一根接一根,要命的是天上还飘着了蒙蒙细雨,头发慢慢的都滴下了水珠,衣服也湿了。那个难受、害怕啊,无法形容。
直到听到公鸡叫了,又仿佛听见了人声。回头一看又见那条熟悉的小道,笔直通向我的村口,我自行车都不要了,一路深一脚浅一脚,飞奔回到了家。不言不语倒头就睡,发起了高烧,一病好几天。
这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困扰了我很久,我从此也不太敢走夜路了,特别是下雨的时候。这件事母亲让我不要声张,到现在我也搞不清这是怎么回事?友友们有谁遇到过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二零零二年的春天,那晚喝多了,到了半夜一阵剧痛把我疼醒了,我睁开眼睛一看,我头顶上占着三个人,都穿幽蓝色的防护服,其中一个人那着钻一样的东西在我头上钻,一个瘦高个,一个胖的,还有一个矮子,我用手本能的往头顶上一划,他们三个往后退了一步,声音也没有以前那么刺耳了,我就喊我爱人,快开灯这是什么东西,我爱人也听见了,马上开了灯,这时候看不到那三个人了,那刺耳的声音渐渐的由大变小没了,我摸了摸头一点伤口也没有,原来头疼欲裂把我疼醒了,也不疼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我说一件我所知道的最匪夷所思,也是最恐怖、最恶心的事。
话说,四川成都有一“行为艺术家”,姓朱,1970年生人,1991年毕业于中央美院附中,注意,只是中央美院附中毕业,而中学毕业后,就没再上学了。
也就是说,这个人,论学历,只是高中文化。
但这个人却打着中央美院毕业生的旗号,在社会上玩“行为艺术”,很是唬住了一些人,觉得他高深莫测、思想深邃。
其实,他所玩的“行为艺术”,几乎都与死亡、尸体等东西有关,让人瞠目结舌,恐怖而恶心。
要我说,这根本就是一个变态佬的行为。
这里说一个他精心策划了两年时间、最匪夷所思的作品——《献祭》。
《献祭》作品曾在英国BBC播出——即使英国佬很喜欢这种另类行为艺术,也还是对朱某的作品有点吃不消,播出前,非常罕见地发表了一段声明,声称基于对艺术自由的尊重,电视台特意面向广大观众播出,却强调电视台并不赞成这件艺术品所呈现的视觉刺激的形式与强度,同时也提醒节目内容“非常令人不舒服”,要求观众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来接受它。
到底这个以行为艺术之名“献祭”的作品是什么呢?连最前卫的英国佬都说它的内容“非常令人不舒服”。
说起来,也真让人头皮发麻——他拿自己的亲生“孩子”去喂狗!
当然,这个“孩子”是要打双引号的,不然,他就是犯罪,应该枪毙了。
他是在雀跃在法律的边缘,用一颗近于兽类的心来践踏社会伦理道德。
我们来看,这个杂碎是如何来完成这个作品。
2002年,他在北京通州区永顺乡一小区内“制作”这个“作品”:利用金钱和花言巧语收买和诱惑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付了两万多块钱,让女孩子帮他怀孕,等腹中胎儿孕育到三个月左右,就强行打下来,然后他在北京通州区永顺乡一小区内施实了他的“作品”《献祭》。加上调料、酱油,放在锅里煮熟,再用刀切碎了,拌上佐料,装在碟子里,端到狗的面前,喂狗。
他在喂狗的过程中,做了拍照、摄影……
整个过程持续了近二十分钟,直到狗不吃了为止。
你可以说,这个朱某丧尽天良,他这是在践踏生命,比《西游记》比丘国里专吃小儿心肝的妖精还可恶,应该遭到天谴。
但是,他只是让女伴打胎,打胎还达不到犯罪的地步。
问题是,他这个打胎的动机是一开始就有的,让女伴怀孕的目的,就是打胎,打胎的目的,就是要用胎儿来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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