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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过年给堂姐孩子10元红包,后来搬走了,今年回来给我孩子10元合适吗?
堂姐,红包,块钱2009年过年给堂姐孩子10元红包,后来搬走了,今年回来给我孩子10元合适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十年前过年我一个堂姐孩子刚一岁多,我给了十块钱压岁钱,那时我还上学。后来我那个堂姐去了外地婆家一直没回来。今年头过年回来了提前给了我孩子十块钱说是压岁钱,这件事让我感觉有点不好,你觉得合适吗?我孩子四岁了,我们以前也没任何矛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明你的堂姐被这十块钱闹心了十年,现在返回给你她终放松甚至是可杨眉吐气了吧?我瞎猜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键词:堂姐、十年前上学、十块钱、无矛盾
又是家长理短的事,单从这个事情上来说,十年前上学时候给的一岁孩子的压岁钱,无论给多给少都不存在礼节性的问题,但现在十年未见,还是回来前,返给小孩十块钱,多多少少有些不合适。那现在把这个事情融到家庭里面,既然是一家人,有些事情只能是稀里糊涂的,不是不知死活的劝你大度,而是说在这类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家庭里面不用过分计较(当然有些事情上是不能忍气吞声、退缩让步的),这种事情你做出来了,我接住了,也就这样了,若后面变本加厉,请尽量以平和的语气表达出自己的不满与立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零九年你给堂姐的孩子十元红包,后来搬走了,没有了来往。现在回来了,时隔十年,她竟然也给你的孩子十元钱红包,从等价交换来说,这个肯定不合适。
十年前的十元,跟现在的十元,其价值是完全不一样了。就是不考虑贬值,就是加上十年的利息,也该十四五元了吧,那么,她还给你十元的红包,肯定是给少了。
但是,人的感情不是用金钱来等价交换的。条件好的,适当多给点,条件差的,可以稍微少一点,都是个心意,钱数多少是次要的。
我的儿子女儿结婚,我大姐每个人给了三百,我外甥结婚,我出了六百六。因为她家比较困难,我们又背地给了她五千元的现金。虽然我经济上吃了点亏,其实心里还是舒坦的,因为你给一个需要的亲人提供了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怎么说了,各人有各人的行事分格,单从礼尚往来上面来说,我个人认为10元钱太少了,中间隔了10年,说明你堂姐为人处世方面有点呆板,也许是你堂姐生活条件不容许,真有钱的话不会就给10元钱的,可能有难处也不要太计较,还是维持关系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十块你都计较?就是2009年,10块也很少,买个红包袋都要1块。你这给的是零花钱,既然是像广东那样图意头,就别去想数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09年和现在的工资水平还真的差不多,那么你发十元钱的压岁钱也太少了,要么你就不要给,省得没事找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不想多说,象你堂姐这样的人,以后不要和她来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估计你的堂姐也嫌你当年10元红包太小,故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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