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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认为“以曝光名人隐私而索要金钱都不该列为敲诈”,你同意吗?
敲诈勒索,名人,法律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认为“以曝光名人隐私而索要金钱都不该列为敲诈”,你同意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认为“以曝光名人隐私而索要金钱都不该列为敲诈”,你同意吗?
问题补充: 李国庆发文表示:吴陈风波,我的拙见:1,法律不该认为是敲诈勒索刑事案件,而是分手费或封口费的民事纠纷案件。且今后以曝光名人隐私而索要金钱都不该列为敲诈!呼吁立即释放陈女士。2,法律上,积极核查吴,陈税收。3,强烈谴责陈女士丧失契约精神,呼吁法官不支持她的合同之外索要并对违约给予处罚。4,道德上谴责吴出轨小三!包养!尤其谴责丧失诚信,让公关公司就有小三事实对全社会撒谎。5,道德上强烈谴责陈女士破坏婚姻及奢靡炫富。6,要求吴就撒谎而道歉。7,在吴诚恳道歉后,请社会增加宽容度,给吴改过机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名人也是中国公民,名人同样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人群……中国法律是每一个中国人做人的底线,任何人都不能够越雷池半步……否则的话,就必须付出代价……这是做人的原则和底线!作为当当网的创始人李国庆在公开场合大放厥词,发表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言论……只能够说明一件事情:李国庆是一个法盲,需要好好学习一下法律,与时俱进……善意提醒!作为一个有名气的企业家言语不要与中国的现行法律相抵触,这是做人的底线和最基本的要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请问要是其他网曝光他李国庆的隐私他愿意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现行法律处理就挺好的,小三不受法律保护,甚至还有可能把到手的钱财返还给对方。名人出轨曝光,代言广告没有了,事业受到很大冲击,这不很好吗,也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为什么要独出心裁按自己的意图处理呢?无论什么人都要守住自己的本份,不要轻易越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索要金钱为目的的爆光别人隐私,都为敲诈,赤裸裸的敲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是什么隐私内容,若是个人黄片那肯定不该,纯是隐私。若揭露的是人设,那就是利众的,避免更多人受害。试问人群中有个小偷,我告诉大家,犯法吗?揭露坏人坏事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应鼓励奖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是主动给,一个是自己要能一样吗?主动给说白了很模糊,私下协议,可能法律都无效,索要,并且通过威胁的手段,肯定是勒索啊,明星也是人为什么没有隐私权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吴你玩了18岁姑娘7年,做局让她进监狱,这样把给她的钱再弄回来。吴你还是个男人吗?最近又在请水军搞女孩的父母,是想把她父母也弄进去吗?吴亏你还是个名人,这种事情地皮流氓都做不出来,简直是禽兽不如。吴不要以为有钱,把水军推到前面就没事了,自己做缩。整个事情因你而起,如果你还记得自己是个名人,是个男人,站出来给大家一个交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曝光人家隐私要挟钱财!这就是犯法!当当网这位人物不知道到底说过这个话没有。但是如果有人这么说,我建议人道毁灭这个人渣,因为他目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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