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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宁县8岁女童被虐事件,案件未破,能否存在第三种可能性?
女孩,孩子,老师甘肃宁县8岁女童被虐事件,案件未破,能否存在第三种可能性?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近日,甘肃庆阳市宁县8岁女孩被打下体流血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
1月15日,宁县教育体育局发布了事情的调查结果:8岁女童赵某被同班两名男生所伤,以免去学校校长和副校长职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案情有可能完全出乎我们意料之外!
甘肃8岁女孩受虐事件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群情激怒,义愤填膺,矛头几乎全部对准了两个小男孩和教师。网上先后出现了近十种关于此事件的版本,互相矛盾.对立,疑点重重。
最典型的一个版本内容为,老师第一次在办公室把小女孩打了,然后又把小女孩带到教室指使两个小男孩打,自己在一边看,还有的学生一边拍手一边吆喝。
小女孩被虐手段残忍,令人发指。这么一个重大的事件为什么竟出现了这么多版本,这些版本都出于何人之手?
对于矛盾的说法,我们知道只能有一种可能是真实的;而对于对立的说法也可能没有一种是真实的。
此事件也有第三种可能性!
有两大方面诸多疑点需要厘清。
第一大方面需要查清的几个疑点:
1.小女孩是几点离开校门的?有谁陪同或由谁接走的?
2.陪同人或接走人中间离没离开过小女孩?
3.小女孩到家什么时间?正常情况下用多长时间到家?
4.小女孩有没有可能受到二次伤害?
第二大方面疑问:
如果能证实教师没有在办公室打过小女孩,如果能证实教师也没有在教室指使小男孩打小女孩,更没有在一边看,也没有学生一边拍手一边吆喝的事,如果能证实教师的舅舅根本就不是教育局长,如果教师连对象都没有更不可能有公公是原县长的事,那这一切意味着什么?是不是就能断定这是有人故意把水搅混妄图栽脏陷害?捏造事实的人是不是就有可能是真正的嫌疑人或知情人?
事件扑朔迷离,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
不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无论是谁作案必须严惩,不严惩不足以还小女孩公道,不足以平民愤!
在案件未破之前,所有的疑点都应查清查实,一切皆有可能!也许石破惊天,结果完全出乎我们意料之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么简单的事居然查不出来?一个县几百号公安,都是吃干饭的?真让人(⊙o⊙)哦难以置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简单的事情,却被某些人别有用心的《复杂’》化了!即然校方,老师,小女孩子,两个小男孩各执一词,那么咱就不用打没意思的口水仗了!申请公安机关依法强行介入,公正,公开,严查!谁在说谎话,谁在践踏法律和人身尊严,就自然知道了。再说了,小女孩子会说谎话吗?两个小男孩又怎么会那么胆大妄为?口红,橡皮擦前后不一的说词,是谁究竟企图在掩盖着什么?这事就看有关部门想不想认真查了?因为,这件十分严重的事件,肯定是上升到刑事案件了!立案严查!万事就怕《认真》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种可能性"口红女老师",怀疑8岁女生偷了自己口红,叫去自己办公室"审问",动手动脚造成伤害。
第二种可能性,自己单独动手,还不解恨,又指使学生复加施害于女生。
第三种可能性最不靠谱,编造谎言的痕迹漏洞百出,也就是两6岁8月男生为了橡皮和1元钱,将8岁女生推搡倒地,脱去裤子用笤帚把捅女生下体,导致阴道受伤流血。
也许"口红女老师"及其暗地里支持者,还可以编造出第四,第五种甚至更多的利于为自己开脱责任的说辞和故事来,问题是谎言终究是谎言,自相矛盾,不值得一驳。
始作俑者一手造成这种伤害之后,感觉后果可怕,即开始搅混水,绞尽脑汁编造杜撰了第三种及其以外的离奇故事。
不知是"口红女老师"语文水平高,还是给自己学生授业解惑的方法高明,6岁8岁小男生可以在教室里,当着其他5名同学的面,对自己的女同学施以极端残忍下流的脱裤子,才足以解恨的暴行,恐怕没有"口红女老师"智商、情商高的小学生,不会这么想,也无法做得到吧?
事件仍在调查之中,事实总有大白于天下的时日。玩火者必自焚,难道事件的自编自演者,可以逃脱客观规律及其法律的制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不信女老师说的任何一句话,她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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