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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两个女儿,一个外嫁,但户口没有走,为什么不能享受本村村民的待遇?有何法律依据?
户口,村民,有的家里有两个女儿,一个外嫁,但户口没有走,为什么不能享受本村村民的待遇?有何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家里有两个女儿,一个外嫁,但户口没有走,为什么不能享受本村村民的待遇?有何法律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就答复你。根据你的描述。你有两个女儿。一个已经出嫁。但户口没有走。为什么不能享受村民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你可以男到女家落户。也可以女到男家落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阻碍。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的情况。有的村以村规民约的规定。侵犯了妇女的利益。还有的有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利益。已投票,举手表决。等形式。来侵犯妇女的合法权益。这个国家有法律。我把国家的相关法律。叫大家看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没走应该享受村集体福利,不过是看村小组长懂法不懂法,他要说按村民自治的话是只能留一个女儿养老,之前我们组长好像这样说过;现在好点的地方女儿都是在当地落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儿户口在,女儿可以享受村民待遇,比如集体分红、拆迁补偿等,但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拿全额的比较少见。户口在,田也有,那么铁板订钉,一分不会少。光有户口,田已让出,遇到利益能拿一半。听你诉求,女儿没享受利益,与村集体商议分法有出入。一般各村操作流程是先开党员大会,对各项事做表权,然后开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该如何分?你村的分法有点自私,可能像你这种情况少,给忽视了。为了大家以后碰到类似情况有个依据,介绍如下:有户口及新生婴儿及嫁入媳妇,因无田分一半,这是针对土地补偿分红的。去逝老人,只要在分界线内也一半。其他有户有田分全。其实村集体其他收入也可依此标准执行也行。有的村,以小组分钱也有,那是三级所有制,村一一小组一一个人的形式。不管哪种形式,你可以提出异议,争取女儿的权力。一级一级反映事实情况,一定把钱追回来。今后像你这种情况的人家很多,利益问题。还有新生儿,新媳妇都存在此等情况,不利于村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祝你早日拿到该属于你女儿的那一份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没有法律依据,户口在本村,原则上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也应尽本村村民义务。
但实际上各地都有“土政策”,各村都有“乡规民约”,只要与“上位法”不冲突,村民也应遵照执行。应该看到,现在农村问题、矛盾比较复杂。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所在的村应该是一个比较富裕的村,户口含金量较高,可能有分红等现实利益在里面。
如果你觉得合法利益受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村民待遇如何确定基本都是“一村一策”,如果统一对待也没有毛病。我们这是参与二轮延包的经营户以户为单位为集体经营户,不论户口是否迁出迁入,娶得媳妇和新生孩子都享受,女儿在未出嫁前也享受村民待遇也是不论户口进出,添人进口或老人去世不重新调整土地。也有的地方纯粹按户口管理村民待遇,那么对户口迁入迁出就管的严的多。我们这已经取消了农业和非农户口性质,统一为居民户口,全国各地没有改的地方也要逐步推广,土地确权与宅基地上房屋换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也在进行,所以确定村民待遇和户口挂钩的情况将彻底脱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有承包土地 就享受集体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依据,违法。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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