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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美女行为算是犯法吗?
肖像权,偷拍,目的街拍美女行为算是犯法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街拍美女行为算是犯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一般情况是不构成侵权的
对于是否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的照片的行为,如果只是街拍自己欣赏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不管照片是不是用作商业用途,只要未经过当事人允许,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并将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公开传播,就已经侵犯了他人肖像权。
几位摄影爱好者都说,拍摄前征求同意不现实。一位从事摄影工作多年的金先生认为,美丽有时就那么一瞬间,你不可能先去征求被拍者意见。就算征求意见,可能很多人也不会同意。他们认为,只要不涉及隐私,不是在私人场所,照片不用作商业用途,不有意丑化,摄影人也有他们的“拍摄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的街拍行为是不会触犯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这里面的关键因素是否用于商业用途,或者有侮辱,损毁,丑化的这种行为。而大多数的人街拍美女只是用于自己欣赏的,所以,这和侵占肖像权的核心条件就不吻合。
其实说白了就是公民言论自由与人格尊严保护的平衡问题。为了避免发生侵权行为,建议拍摄者遵从以下方式进行街拍。
1、拍摄前或者在拍完后最好能征得对方同意,并且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一旦这张照片用于商业目的或者公开发表,至少能联系到对方取得授权书。
2、如果当事人不同意,那就最好停止拍摄。或者不要突出人物脸部等容易被人识别的特征。
3、拍摄后别急着上传,仔细看看是否可能会影响到被拍摄者的人格尊严、隐私等,说白了就是你要对他人的权利保有尊重。可以考虑通过技术手段对被拍摄人的面部进行模糊化处理、对声音进行变声处理等。
当然,也不是所有未经他人同意公开发布的人物照片都侵权,比如新闻报道、特定的出席活动、不以人物为主体、批评某种不文明行为或不法行为等一般不属于侵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受邀回答楼主的问题。
街拍与偷拍是两个本质不同的观念。街拍被看做是一种艺术创作,而偷拍往往其主观目的是猥琐的。
我们社会不断地发展,大众传媒越来越普遍。我们在网上可以看到大量的街拍照片和街拍视频,这也是很多自媒体作者创作的素材。透过现象看本质,街拍反映的正是个人的肖像权与摄影者的著作权之间的冲突!
只要获取被摄影人的同意,摄影作品是可以进行商业用途或者其他用途的。这是基于民法的基本原则:意思自治。被摄影者的同意可以是书面上的授权或者同意,也可以是口头上的一句话:“嗯,你拍吧”,也可以是行为上的默许,即被摄影者发现自己被街拍但是被摄影者没有明确的反对或者遮挡。
与前两种情况不同,第三种情况由于没有被摄影者明确的授权,摄影者很容易被定性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没有取得被摄影者的同意包含两种情况:一为被摄影者完全不知情;二为被摄影者明确反对。
《民法通则》第 100 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何为肖像?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不仅仅是人的面部,而且包括了人的姿态,背影等。只要能够反映特定人的外部形象的,都应该认定为肖像。例如某个国际巨星的卡通形象,我们可以根据卡通形象辨认出这是谁,那么这个卡通形象也是肖像的一部分。
根据法条,很多人都说“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利用就不算侵权。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最高法院于1998年在华北五省召开的有关审理肖像权案件的座谈会中明确:只要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不论是否营利都可认定侵害肖像权,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现在是流量经济,很多自媒体人发布街拍作品仅仅是获取大量的流量,进而倒流获取利益。因此,对于判定是否以盈利为目的,现在的法律确实尚不完善。
那么被摄影者的肖像权和摄影者的著作权,孰轻孰重?
我们不可否认,街拍作为一种摄影艺术,摄影者确实有自己的思想和技术处理包含在作品中。摄影者确实有权利保护自己的摄影作品不被他人任意使用。当肖像权和著作权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保护哪一方呢?
答案是肖像权。在法理学中,肖像权是人自出生就拥有的权利,是人基本人格权的一种。但是著作权是延伸的权利,是后天满足一定条件才获得的权利,是人格权的外延。因此,当两者发生冲突时,我们保护的是肖像权。
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除了肖像权,摄影者还很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当然,以上全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则分析。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那些街拍,往往是被摄影者不再追究,就是“算了吧,拍就拍吧”;也有很多没有造成任何损害,被摄影者甚至都不知道,对他们的生活也没有影响。
民法是一种私法,强调“意思自治”。当本人都没有追究的时候,那也就没事了。
思考不易,觉得好的,点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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