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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自己修建了房,与父母分家后有了两间房,这样算不算违背土地管理法的一户一宅?
宅基地,父母,户口本农户自己修建了房,与父母分家后有了两间房,这样算不算违背土地管理法的一户一宅?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户自己修建了房,与父母分家后有了两间房,这样算不算违背土地管理法的一户一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农村,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使用村集体宅基地的资格,并且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这两点是农村宅基地政策的硬性规定。
村集体成员很好理解,就是指村口是农业户口,且户口还在村里的人员;“一户一宅”中的“一户”指的是一个户口本内的所有家庭成员,“一宅”指的是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在农村一个家庭单位为一户,只能享受一处宅基地。所以,回答这个问题主要的焦点是看你与父母分没有分户。
如果你自己在修建房子的时候,户口是独立的,没有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你本身修建的房子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在与父母分家后又有了两间房,属于“一户多宅”。但是,像这样特殊原因导致的“一户多宅”,并不与土地管理法中的“一户一宅”政策相违背。
实际上,你与父母分家后有的两间房,继承的是父母的房产,并不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只不过是房屋是在宅基地上建的,所以变相的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因继承房屋而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有限制的,主要体现在你只能在以后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而不能原拆原建,直至房屋倒塌村集体收回这处宅基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在修建自己房子的时候,户口并没有与父母分开,还在一个户口本上,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实际上当初你就违反了“一户一宅”政策,因为你和你父母的户口没有分开就是一户,而你父母有一处宅基地,你又有一处宅基地,并且修建了房子,这就是典型的“一户多宅”。
不过像这种情况,可以去分户,分户之后,只要你修建的房子不在农田上,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达到“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也可以继承与父母分家之后取得的两间房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
农户自己修建了房,与父母分家后有了两个房,这样算不算违背土地管理法的一户一宅?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对“户”理解的不是很清楚,“户”是指本村常住人口且享有本村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也就是说“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组织,并不是个人,像几个家庭成员有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这就起一个家庭,这就是“户”!
而国家“一户一宅”政策指的是,农村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能超过省,地区的标准面积!你自己修建了房,父母有个房,你们虽然分家,分开了住,但是如果户口是在一起的,这是不符合国家“一户一宅”住房政策的!
所以你成家以后,必须要把自己的户口独立出来,跟媳妇,子女组成的家庭成为一户,父母一户,你自己一户,这样就符合国家“一户一宅”政策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户自己修建了房,与父母分家后有了两间房,这样算不算违背土地管理法中的一户一宅?
题主的意思是自己修建了住房,和父母分家后,又从父母那里分到了两间,是这个意思吧?下面来分析一下这算不算违背了一户一宅政策。
先来明确一下什么叫“一户一宅”。所谓的“一户”,指的是同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为一户,没有数量限制,两人可以是一户,三人,五人也是一户,只要在一个户口本上,就是一个人,也算一户。“一户一宅”的意思是同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员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现在来回答题主的问题。
农户如果已经和父母分户,拥有自己独立的户口,自己修建房屋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如果没有和父母分户,是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但是已符合分户条件,分户条件是子女有稳定的收入,不需要依靠父母就可以独立生活,这样的子女可以申请分户;分户以后再建房就名正言顺了。
再说分家后从父母那里得到两间房子的问题。如果和父母没有分户的情况下,这属于两处宅基地;假如已经分户,这种情况属于父母的赠予的财产,可以接受,也不违反政策,但有一点需要明确,只能接受房产,没有权利接受房产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意思是,不能把这两间房子,推倒重建,或者在这片宅基地上搞一些建筑之类。
上面的观点,供题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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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两个户口本就没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与父母分家,必须户口本上体现出来。必须要分成两个户口本。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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