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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下买的房子,分手后没有名字的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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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同居关系下买的房子,分手后没有名字的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想就别想,非法同居还想得到财产!得到了身心生理的需求就够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居分为很多种类,这个问题有些笼统。如若是适婚年龄的男女正常恋爱期间的同居,有共同出资或个人出资的有效证据,是有权利要求的。如果是作为婚外或别人婚姻的第三者非法同居,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有些同居本身就是肮脏的、不道德的。不可以去怂恿或助长有悖律法和伦理道德的事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因为你们两个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就算分开也分不到任何东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无论法律法规是否有明文规定,都必须尊重事实。
同居时买的房子很显然不属于婚前婚后,而是根本就没结婚。没结婚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两个具有民事权利的自然人,哈哈,虽然从情感上有那么一丢丢。
所以,谁买的就还是谁的,意思是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但另一方如果能证明自己全额或部分出资过,当然可以就此主张权利要求分割,至少要拿回自己的钱。
当然,感情怕是烟消云散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居关系没有实质法律关系,不具备申请条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上是不支持的,因为你们是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下买的房子,但是证件上没有你的名字,也就说明购买房产时你没有付钱!哪怕是日后你有偿还贷款,但是没有确切的证据,也无力会天!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在同居期间,你有还款,那你可以要求你的前男女朋友把还款的钱还给你!相信他(她)也会还给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居生活,且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在分开的时候,房屋拥有者应当返还对方所购买房屋所承担的所有费用,返还之后,房屋归她个人所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你有没有支付费用,比如是否掏了房款,如果是贷款买的,是否有支付房贷。如果一分钱没有给过,那就不合适分了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就算一个人出钱买房,财产都不会是完全属于两个人的。同居了就要分割,基本可以算是讹诈了。没有付出是不会得到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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