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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医院输液过敏导致休克后转院抢救,医生有责任吗?
患者,医生,医院病人在医院输液过敏导致休克后转院抢救,医生有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病人在医院输液过敏导致休克后转院抢救,医生有责任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个人都有过敏原,输液过敏的人在过去医院临床上是比较常见的,像:“青霉素”、“头孢”这种临床常用药物,经常会有过敏体质的人出现,但是过敏达到休克的情况基本没有,一般患者初期就会有身体不适的反应,随着输液进行身体反应会越来越严重,达到休克的地步,估计患者要难受好长时间,现实情况来说,不太现实的,但凡患者说一句不太舒服,医护人员就会马上停止输液。
患者在医院输液过敏到休克,医院有责任吗?
青霉素的输液流程是最清晰,咱们拿“青霉素”举例:
1、患者在输液之前,医生会询问患者的过敏原,然后给患者做“试敏”,这个步骤很重要,如果患者打青霉素,医院没有给患者做“试敏”测试,那么医院就需要负责任。“试敏”结果出现,如果患者是过敏体质,就需要考虑换药,如果患者不是过敏体质,那么就可以输液。试敏之后,如果患者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医护人员及时停药了,患者出现休克进行抢救,那么医院就不用负责任。
2、患者试敏之后,进行青霉素输液,如果医护人员由于工作疏忽,给患者使用的不是青霉素,导致患者出现过敏休克,那么医院也需要负责任。
3、如果医院工作疏忽,在患者需要使用青霉素的情况下,在没有做试敏,给患者输液,导致患者出现过敏,直至休克,那医院也需要负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是医院操作不规范问题,那么医院就需要负责,除此之外,如果是患者操作问题,需要患者自己处理,但是话说回来,医院有责任尽心尽力的为过敏的患者进行抗敏抢救。
再举个例子:过敏原不止有药物,食品过敏的人也大有人在,在饭店吃龙虾过敏了,去找谁负责?去找打捞龙虾的人吗?还是去找卖龙虾的人?
只要在医院输液前,进行了规范的操作,确保药物不会导致患者过敏,那么医生并无责任,反之就有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药物过敏在医院发生的确实不少,但是严重到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虽然不多,但是医疗操作长年累月下来也会好些病人。至于在医院输液过程中发生过敏性休克,导致抢救产生巨额费用,甚至没有抢救成功失去生命了,责任究竟如何划分?医生是否有责任?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的是,输液过敏导致休克,这绝大部分是医疗意外,而不是医院故意为之,医生和患者互不相识,不存在故意陷害的动机。过敏主要是患者体质对于该药品比较敏感,引发过敏反应,而医生在用药前,也无法百分之百断定某个患者是否对于该药会过敏。
这些些特定情况是需要担责的。
1、不按药品使用规范进行用药
比如大家非常熟悉的青霉素,在临床上青霉素输液之前必须做皮试的,就是因为青霉素在临床上容易引起过敏反应,并且在极少部分人身上会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所以该药物的使用之前需要做皮试。而如果医院没有做皮试,导致患者过敏休克则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过敏的发生和医疗不规范有直接相关。
2、医院工作疏忽导致过敏的发生
患者进医院住院后,医务人员都有个询问过敏史的过程,如果患者已经告诉医院对于青霉素过敏,而医院疏于查验,继续予以青霉素输注,导致过敏等后果,则医院要承担相应责任。
这些情况则不需要担责
医院完全按照药物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比如青霉素,试想一个患者从没用过青霉素,而医生判断该患者的病情需要应用青霉素,而患者在进行完青霉素皮试后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病情医生及时进行规范的抢救抗过敏治疗。这个时候医院是完全没有责任的,病且抗过敏和抢救所产生的费用也是需要患者自行承担的。
因为医院的医疗操作完全符合医疗操作规范,医院已经做到了他能做的所有事情,如果仍然出现过敏的问题,这个就是归结于医疗意外,而不是医疗差错或者医疗事故,这个是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
医患互相理解,砥砺前行
确实是这样的,这不仅符合法律规范引导,也符合社会道德价值导向,试想医院尽心尽力地为患者治疗,全部都是合规的操作,如果也要医生承担这种意外,叫医生如何立足于社会,患者生病让医生受无妄之灾?这并不是谁弱谁有理的社会,当今是个法制社会,只要医生没有违规,就不需担责,但是只要医生医疗违反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则医院或者医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生和患者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我们面对着病魔这个共同的敌人,医生需要患者配合才能治好疾病,而患者需要医生的专业知识才能恢复身体健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到这个问题,作为医生的我脊背有点发凉。过敏反应在临床工作中经常都能遇得到,由于个人体质的原因,少数病人会对一些药物过敏,比较轻的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出疹、瘙痒、寒战等等,最严重就是出现过敏性休克,如果抢救不及时是会危及患者生命的。也有很多医生因为药物导致病人过敏性休克死亡而遭到起诉,不拿远的说,去年上海有一患者输头孢过敏死亡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
2018年12月份,上海有一患者输头孢过敏死亡,于是家属质疑医生在给患者使用头孢前没有进行皮试。要知道,在美国、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是不进行头孢皮试的 ,因为头孢皮试假阳性率、假阴性率都很高,皮试结果不一定准确。国内很多医院在使用头孢的时候也是不需要皮试的。过敏反应是医生和患者方面都不希望出现的事情,但是一旦出现了这能全怪医生吗?就好像有人举的例子:有人对海鲜过敏,吃海鲜之后出现过敏反应了,能怪卖海鲜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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