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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法院判决七岁女儿随母生活,由母抚养,父亲老了,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父亲,义务,女儿父母离婚,法院判决七岁女儿随母生活,由母抚养,父亲老了,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父亲给过抚养费和关心,那么就应该抚养年老的父亲。如果父亲不给抚养费也不关心,那即使法院判,孩子也不愿意管。只要你有收入,你无病无灾,生活自理,不存在抚养问题,需要的是问候和关心。如果卧床不起,需要照料,即使有孩子也没办法,只能请家政。你付出多少,就会得到多少,你种的什么,就收获什么。道德绑架,没有意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日讲法观点】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消除,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常常会有这种错误观念,子女认为母亲改嫁或者父亲再婚了,就与其中一方脱离了亲子关系,感情很淡薄,也就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这是不正确的!
赡养父母是每一位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倡导的道德风向,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但并不会因此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一些特定的情形也会免除子女赡养义务
未婚或者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
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者强奸女儿的行为的。
酌情减轻子女的赡养义务
虽然说父母离婚,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但是也有很多不尽职的父母,因为离婚就对小孩不闻不问,在小孩子成长中没有提供任何帮助,甚至不支付抚养费。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既然父母不支付抚养费,子女当然也应当酌情减轻赡养义务!
江苏省高院《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规定了,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拒不抚养,可以酌情减轻子女的赡养义务。
总结
父母离婚,法院将孩子判给母亲,在一般情况下,父亲年老后,孩子依然有赡养义务,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免除或者酌情减轻的情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母之间解除婚姻关系,但父母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改变,你虽然同目前一起生活,但你的父亲同样要负担你的生活费,按照法律规定是支付给你到18周岁。
同时,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义务,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后,义务照顾他们的生活,支付生活费。
赡养费的标准,就按照结合你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标准给就可以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说吧,做父亲的如果按照协议足月支付了抚养费,且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并且直至成年,那于情于理都应该赡养父亲,如果至始至终都没有给过抚养费,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作为子女肯定不会赡养他,不过如果闹起来,子女也会被道德绑架,最后多多少少还是会被要求支付赡养费的,只不过已经没有亲情,只剩赤裸裸的金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父亲就是不该养:你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不负责任把孩子养大孩子小你不养:等你老了:让你知道没人管的滋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给生活费养不给不养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上女儿有赡养义务,但是女儿会不会养她的生父要看这个生父是怎么当得,假如他没有付过抚养费,没有照顾看望过自己的女儿。老了想让孩子赡养他,孩子肯定会不同意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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